成都地铁工地木工锯伤手指致残,索赔被要求证明“在哪受伤”

2021-04-09 09:22:21 作者: 成都地铁工地

记者 胡磊 编辑 刘洲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了解到,2020年7月9日,成都地铁19号线红莲村站建设工地内,杜涛在施工中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劳务公司称,虽然杜涛确认在工地受过伤,但不能证明其手指骨折也发生在工地,不排除回家后造成二次伤害所致,只能按每天170元的工钱赔偿3个月工资。

“我手指骨折明明就是在地铁工地受的伤,怎么还要去证明在哪儿受的伤呢?”4月7日,54岁的木工杜涛(化名)很郁闷地说。

杜涛首诊病历显示,其伤情“不排除骨折可能”。/受访者提供

1 地铁施工中锯伤手指

杜涛介绍,他于2018年春节后经工友介绍,进入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包揽的多个地铁站建设工程做木工。2020年7月9日10点左右,他在成都地铁19号线红莲村站建设项目工地上受伤。

“当时用电锯锯木头,不小心就锯到手指。”杜涛介绍,施工时他戴着手套,电锯锯破了手套,伤到左手食指。受伤后,班组长将他带到工地附近一家卫生院进行了处置。

“医生对伤口进行了清理、缝合和包扎,看手指能够活动,就说没有大问题,然后让每天过去换药。”杜涛说,首次就诊医院的急诊病例显示,其手指“不排除有骨折可能”。

由于受伤无法干活,在工地换药休息几天后,杜涛考虑到每日花销,最后决定暂时回老家休养,“把这个情况给工地说了,他们也答应了,然后说等养好了再过去上班,到时候该咋赔偿就咋赔偿。”

2 手指鉴定为十级伤残

杜涛本以为伤情不严重,然而回家多日,手指持续肿胀,不见好转,再次检查才发现手指骨折。老家医院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杜涛手指关节仍旧肿大,指头麻木没有知觉,且无法弯曲。

2020年9月,杜涛来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结果显示,手指骨折,手指麻木系因电锯伤及到神经组织。

杜涛介绍,到省医院检查时,他原本计划回工地上班,但鉴于伤情,无奈停留几天后只能再次回家。“这时,工地转了5000元给我,让养好伤后再去处理。”

为便于处理赔偿事宜,杜涛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了伤残鉴定。司法鉴定报告显示,手指伤情为伤残十级。

3 承包商要求证明“在哪受伤”

2020年10月,杜涛回到他曾经工作的成都地铁施工工地,开始向地铁工程项目部和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并未达成一致。

杜涛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经过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后获悉,他应当属于工伤,根据实际情况,杜涛提出了3个月的误工赔偿,以及十级伤残所对应的7个月本人工资,外加医疗费,共计75000余元,“但炳辉公司只愿意按照170元一天,给三个月的。”

杜涛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曾向成都市长热线投诉反馈,之后成都地铁项目部以及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才出面,三方坐在一起协商赔偿,最终意见依旧是仅按照170元一天的工资,结算3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录音显示,项目部作为中间人组织的协商谈判中,杜涛家人主张按照75000元赔偿,但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代表表示,杜涛在工地受伤不假,但就医时并没有说骨折,而是回家后检查出骨折,不排除回家后造成二次伤害所致。所以,手指骨折这事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在哪里受的伤”,“其责任不能由公司承担。”劳务公司方面还对杜涛所做的伤残鉴定不予认可。

4月7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其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史成律师表示,本案中若杜涛由成都炳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进行劳动管理,其从事的木工工作为炳辉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劳动报酬由炳辉公司发放,杜涛与炳辉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杜涛受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就是属于工伤。”史成表示,如果认定了杜涛受伤构成工伤,在炳辉公司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炳辉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赔偿费用。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