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广东深圳,一7岁左右男孩看见路上摆着几块石头,觉得好玩便踩了几脚,没想到石头竟被踩碎了,这时,一男子走过来揪住孩子不放,并朝孩子母亲吼道:赔80万!孩子母亲听到就怒了:“80万?100块都没人要!”男子回怼:“没人要?待会再收20万!”两人争执不下,吵的不可开交,“不赔偿?我报警!”男子说完拿起电话就要报警。
看完这个视频,第一直觉就是“碰瓷”,典型的玉石碰瓷,符合碰瓷的以下几个特点:
一、故意制造假象。这块石头看上去是制作玉石使用的石头,而且上面还专门刻画了几个手镯的切割形状“手圈”,给人营造出一种未完工的“半成品”假象。但未完工的半成品还不具有太大的买卖价值,一般都会好好存放,谁会拿出来大摇大摆放在大街上。
二、价不符实。真正的玉石是非常坚硬的,切割时需要使用到专业的切割仪器,岂是一个小孩两三脚就能踩碎的,即使这是一块质地脆弱的原石品类,也应按照易碎物品进行陈列摆放,并标上“易碎,请勿触摸”提示标语。这块石头极有可能被男子动过手脚,一块这样的石头索赔80万,明显价不符实,要真是80万的玉石,明知可能被人踩坏,谁还会傻傻地放到大街上,这可是80万,不是80块。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好好保护自己的贵重物品。
三、精心挑选作案对象。靠玉器碰瓷的人一般都会精心挑选作案对象,选择的作案对象有两个特点:一是行外人,不懂玉器价值;二是“软柿子”,好欺负的。一个母亲带着个孩子,不懂玉石,又柔弱好欺负,经不住吓,最后极有可能妥协赔偿一定金额,蒙骗三岁小孩正是这个道理。
碰瓷现象越来越多,主要原因还是讹诈的成本和代价太低了。
但我们遇到碰瓷其实不必惊慌,既然男子说是真的,要报警,那就让警方介入处理,拿到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即使鉴定结果出来是真的玉石,那男子也逃脱不掉“保管不善”的责任。
大街是公共区域,人来人往,本就不应该摆摊,而且贵重玉石也应该有“提示标语”,男子没有遵循易碎品的摆放原则,自己也存在责任,孩子家长可根据这点提出减少赔偿。
此事也给我们一定的启示,家长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管好自己的孩子,教育孩子在外面去不可以随便乱碰别人家的东西。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这是不是碰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