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名次、升学情况
原文: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此次《规定》在学生人格权益保护的条款中,明确将两种情况纳入了对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第一种是明确学校不得公开学生的个人考试成绩、名次、升学情况等。第二种是学校不得泄露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获取的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
对于第一种情况,市教科院教育法治与评估研究所研究员方芳表示,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升学情况等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范畴,目前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我认为,要求学校不得将这些信息对外公开和宣传,也是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一种保护。”方芳说。
正方 “唯分数论”违背了我国育人理念
其实不得公开学生成绩和排名也是近几年教育政策一直坚持的导向。因为目前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家长和学校都出现了过分重视学生分数的情况,“唯分数论”的出现不仅违背了我国五育并举、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更是在实践中使得众多家长产生焦虑感,出现了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情况,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都不利。“所以,禁止公开学生成绩和排名也是想扭转这种过分重视分数的偏向。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家长因此会担心自己完全不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不能正确认识孩子的学习水平。我觉得不公布成绩和排名不等同于完全不告诉学生或家长,这里的不公开应是不在公共场合或场域使多人知晓,家长要想知道孩子的情况可以单独咨询老师,老师可以针对孩子的具体情况,和家长沟通孩子的学习状况,让家长做到心中有数。”方芳说。
反方 升学情况不涉及隐私
不过,对于学生隐私的保护,天津惠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璐有着不同的看法。“因成绩、名次会与学生个人的权利产生关系,因此作为学生隐私的范围是可以的。但学生升学情况是否属于学生隐私的范畴有待商榷。如果学校在不涉及具体学生个人的情况下,仅公布升学人数或以百分比的形式进行宣传,则不涉及个人隐私。虽然我个人也认为学校宣传升学情况的做法不适当,但不应归入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而应按照行政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制。”同时,高璐表示,还应该注意隐私权保护与舆论监督之间的权衡。一般而言,为了方便舆论监督,奖励、资助需要经过公示程序。如将个人信息作为隐私进行保护,那么将导致舆论监督的失效,“有可能导致学校‘暗箱操作’情况的发生。”
休息权利关键词:
休息权、提前到校、课间出教室
原文: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课程教学活动,不得限制学生课间出教室活动。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按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负担。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培养学生良好作息习惯,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
“我确实很惊讶《规定》里居然用了‘休息权利’这个词。”小学六年级学生彬彬的家长王凯说。由于孩子妈妈的工作需要倒班,从彬彬上小学开始,一直由爸爸王凯辅导作业。在王凯的记忆中,从孩子小学三年级开始,作业量突然加大,特别是进入小学高年级后,晚上写作业到11时成了“家常便饭”。
“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孩子每天写作业到半夜,周末也是在各种辅导班里度过的生活。孩子已经成为了学习机器,而我也似乎忘记了他还有休息的‘权利’。”王凯说。
正方 保障学生睡眠时间很有必要
与王凯持相似观点的还有初三学生家长刘晓慧,“是的,孩子们太需要休息了。《规定》里提出的要保障学生在家的睡眠时间,我觉得很有必要,同时,我也建议学校应保障学生的午休时间。特别是升学年级的孩子们,他们非常辛苦。前一段时间在网上看到外省市的一所学校为学生们配备了折叠午休床,其实天津也可以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