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日,天津市一起拐骗儿童案被检方提起公诉。案件事发地点在天津市南开区的一处繁华路段。当日下午3点多,犯罪嫌疑人泮某某独自在街头徘徊,当他迎面看到一位女士带着孩子走过来时,泮某某便走上前去,突然抱起女孩就要离开。
女孩的母亲抢夺孩子,同时大声的呼救也引来了热心市民。泮某某先是声称自己是女孩的父亲,女孩母亲当场否认后,泮某某又表示自己认错了孩子。
直至警察抵达现场,泮某某依旧拒不承认,还称自己患有精神类疾病。而在随后的司法鉴定中,泮某某并未见精神病,且案发时有刑事责任能力。经过调查取证后,上周,天津市南开区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对泮某某提起公诉。
天津一拐骗儿童案开庭审理 被告人一审被判两年半
2015年9月20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以收取卫生费的名义,骗开女孩夏某家的房门,当时只有夏某一人在家。卢某某称认识女孩的父亲,将夏某带离。2015年9月23日,卢某某在带夏某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借故下车,出租车司机将夏某送回家。9月24日,公安机关在一个网吧里将卢某某抓获。公诉机关以拐骗儿童罪对卢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如何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如果是贪图钱财贩卖儿童牟利,应定为拐卖儿童罪;如果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等,应定为拐骗儿童罪。但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也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罪恶性更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拐骗儿童罪的最高量刑是5年。
检察机关提示:儿童被拐骗的情形多高发于公园、商场、超市、大型游乐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家长和监护人应该增强防范意识,在人员密集的时候拉紧孩子的手。如果发生儿童被盗抢等情况,家长应该大声呼救寻求路人的帮助,并且第一时间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