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4月19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近日,在海屯高速上,两车追尾后,双方当事人站在快车道上协商,危险一幕被过路市民拍下。4月19日,海南交警特别提醒,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预防二次事故发生。
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车辆和人员仍坐在车里或是站在快车道位置。视频截图
据见证此事的付女士介绍,不久前,她开车从屯昌回海口,看到在海屯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事故。令她吃惊的是,在经过事故车辆时,她发现两辆事故车辆上的人员,有的人开着车门坐在车里,还有一群人站在快车道上,可能双方当时正在协商事故处理事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该做好防护措施,快速前往安全区域,毕竟高速公路上车速快,一旦发生二次事故,那后果不堪设想。”付女士表示。
在高速路上发生追尾事故,事故车辆和人员仍坐在车里或是站在快车道位置。视频截图
高速公路上二次事故屡见不鲜。比如2020年5月20日,沈海高速福建泉州往厦门方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两车司乘人员下车后在快车道内争吵,不久,一辆轿车快速驶来与两车及人员相撞,致一人多处骨折,一人全身多处严重受伤。2020年4月24日晚11时30分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大高速某路段发生两车相撞事故,其中一名驾驶人将车停在车道内下车拍照,被后方车辆接连撞击不幸身亡。
“很多的二次事故就这样发生在不经意之间,往往第一次事故没有造成太大伤害,二次事故却是致命的!”据海南交警介绍,发生二次事故,往往和第一次事故的时间相隔比较短,后车或来车来不及反应。上述一些案例,包含了驾车途中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常见的错误应对:第一是车辆能够移动但却未及时撤离;第二是未按规定在后方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第三是车上人员停在现场争论责任、协商赔偿或等待救援。
交警表示,这些错误处置会将事故当事人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尤其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如果其他车辆未及时发现前方异常情况,极易导致二次事故。
那么,如何有效预防二次事故?据交警介绍,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这样处置:
1、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2、放置警告标志
高速公路上,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3、撤离至安全地带
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可以移动的,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等形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人员撤离到路外安全地点并报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4、驾驶人应具备防御性驾驶理论和操作技能
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前车情况,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同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环境,能够“预见”由其他驾驶人、行人、不良气候或路况而引发的危险,并能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有效措施,不出现被动性的或者二次的交通事故。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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