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述两类药物曾被患者称为“抗病神药”。1998年9月,两类药品均因含有违禁成分被吊销药品批号,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其药品成分主要是醋酸泼尼松、布洛芬、双氯芬酸钠等激素类成分,具有镇痛作用。这几种药物成分,由于靠激素控制疾病且具有镇痛等作用,会给患者造成一种“很有效果”的假象。而李文也正依靠着这一止痛效果明显的“神药”,唬住了不少不明真相的群众。
按照国家医药管理相关规定,上述药物面向特定病患群体,需要严格按剂量进行服用,且有相应的禁忌和注意事项。如果长期服用该类药物,不仅会延误病情诊治,错失早期治疗的机会,还可能造成内分泌失调等严重并发症。
刑事附带民事
检察官双重“亮剑”
据李文等三人供述,2015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在这条持续多年的非法假药销售链条上,白波涛进货总金额为4.81万元,向周边群众销售“神药”3000多瓶。待“神药”到手后,白波涛除部分用于治疗自身的哮喘病以外,还额外追加每瓶2元左右的差价,从中牟取利润,郭明亮作为“中间商”也从中牟利近3万元。
山东博兴农民高晓山是“神药”的被害人之一。2019年5月,高晓山为帮其祖父治疗哮喘病,便托人从白波涛处购入数瓶“神药”。然而,高晓山的祖父在服药过后病情没有得到缓解。心存质疑之下,他便在网上搜索“神药”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结果大吃一惊,该“神药”既没有相关的生产厂家,亦缺乏相应的批准文号。他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公安机关立案追捕,白波涛、李文、郭明亮等人全部被抓捕归案。到案后,上述三人对自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20年12月,博兴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博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假药销售案,绝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严格审核,多次实地走访白波涛辐射的“销售区域”,寻找多位被害人求证,进一步固定了案件的证据链条。
检察官经分析认为,销售假药影响了多名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今年1月,博兴县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李文等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判决三名被告支付销售假药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14.43万元,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日前,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