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经办人粗心少开了项目经理或其他人,有的时候还把授权代表名字带上去,更加坑爹啦!到投标那天发现证明材料上授权代表根本去不了),有人说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都没问题项目经理肯定没问题,这个解释不存在,废标!
第5条“投标人被**市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资黑名单的”要到指定政府机关开具证明材料,有的是外地企业不知道去那开,或是时间上来不及。
废着废着,最后发现这些形式性评审并不是真正要评审指标,往往把一些有实力企业也排除在外。
所以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经变成承诺性条款,按照格式填写盖章就OK,但是也还有不少地方有不少类似以上的变态格式评审指标容易造成废标。
“相关通用条款理解”
今天我随机打开一份招标文件从里面摘抄一部分通用条款内容和各位分析一下招标文件为什么会这么写,以及如何编写投标文件和如何规避风险。
【 一 】
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这个是也是招标文件中经常的通用条款,在投标中经常会用到一些进口产品,有的门槛条件(初审)或是技术评分项会用到产品的检测报告、证书、产品彩页。那就存在一个问题,经常这些资料是英文的,或是中英文掺杂在一起。
因为资料是厂家提供,投标人经常把资料直接放进去,后果可能导致废标或是丢分,也许厂家提供资料没有问题就因为是英文的、或是中英文掺杂。
如果招标文件有我说这个条款,你也许事后知道自己死在什么地方。如果招标文件上没有这个条款,也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废或丢分,为什么???
因为专家在评标现场没有责任和义务帮你翻译英文资料,再说也不是每个专家英文功底都很好,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废标或是丢分很正常。
如果提供是英文资料,首先必须提供英文资料,然后请专业翻译机构把提供的英文翻译成中文。其实很好理解,你评标用的是中文,说的是中文,大家提供资料也普遍是中文的,提供中文资料也算是为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
【 二 】
26.5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这条也是通用条款,可以理解为按照招标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不依赖专家在这个行业对这家公司了解情况,所以无论多么牛逼公司,在写投标文件大家是平等的,一切以你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所以编写的投标文件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环节,不能有任何闪失,这也是大公司十拿九稳的项目也会丢的原因(由于标书制作失误),在标书编制面前人人平等,哈哈!
再补充一句,在现场补充材料不能作为评审依据,现场只能对招标文件规定内容进行澄清、所以现场补充材料是没用的也不被认可。
【 三 】
前次招标失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重新招标前,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以前重新招标,第一次参加投标人是不需要重新打保证金,为什么现在需要呢?这个是技术变革导致结果,现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名单是保密的也就是谁都不知道的,但是经过投标文件解密后打保证金投标人名单大家都知道了。
为了防护第二次投标名单泄露问题,现在保证金都是打到虚拟账号上的(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做到谁也没法了解谁向这个虚拟账号打款情况),第一次和第二次虚拟账号是不一样的,每次开标针对虚拟账号是不一样的。
如果不变化虚拟账号,第一次参与投标投标人就暴露了,所以第一次流标后保证金是退还给企业的,第二次相当于重新招标,有效保护第一次投标人名单。技术有点复杂,不理解就算了,记得流标后重新招标的项目,一定记得重新打保证金到新的虚拟账号(切记!!!)。
今天和大家讨论招标文件一些通用条款,一般大家看了就看了估计都没感觉直接过,如果你了解写这些条款背后的深意,你就慢慢成为行业大咖级人物,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