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意外身亡者做营销?卖保险不能亵渎人性

2021-05-08 17:18:02 作者: 拿意外身亡者

日前,一张中国人寿宣传“客户意外身亡获赔120万”的图片在网上热传,引发网友质疑。图片显示,几名肩披中国人寿绶带的人员,抬着写有“张某某先生意外身故获赔1200000元”的理赔单走在街头。5月7日,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就不当宣传致歉,同时对事件责任人永川支公司经理做免职处理,并对其他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

一个鲜活的生命,与120万元相比,哪个更贵重,不言自明。将“张某某先生意外身故获赔1200000元”作为宣传标语,不仅是对保险行业的误读,更是对生命和人性的亵渎。别说120万元,就算是赔付1200万,也不是企业可以拿来炫耀的事情,更不能作为宣传的内容。

保险行业正常营销无可厚非,但不能搞成传销。在营销方式和内容上,一要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不做虚假宣传,二要确保导向的正确,坚持正确的价值观。法律是不容触碰的底线,道德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论什么企业,也不论企业性质和大小,谁越过两条线谁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漠视生命的营销,已经没有了红线意识,也没有了底线意识,活脱脱一副只求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

盈利是企业的作为市场主体的终极目标,保险公司也不例外。但保险公司特别是那些开展健康、人身意外等险种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绝非单纯的金钱关系:客户投保绝不是为了得到最后的那份赔付,恰恰相反,客户宁肯投保的钱“打水漂”、永远不用保险公司赔付,也不愿遭受意外,付出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以赔付120万拉人投保,赤裸裸地将金钱置于生命之上,正是招致公众大加挞伐的原因所在。

支公司经理被免职、相关人员被批评教育,不该是终点。一个如此荒唐的宣传,竟然通过层层把关,以彩票中大奖般呈现,绝非个人之错,也非一时糊涂,而是经营思想上有大问题。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得知马厩失火,只问有没有伤到人,而没有问马怎样了。致歉声明中称,将继续秉持“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但愿如此。毕竟,“问人不问马”的精神,放在任何时候都不过时,而这恰恰是企业形象最好的展示,能赢得更多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