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庆法院执行局法官唐晓春和同事驱车40余公里,风尘仆仆地将追讨回的2万余元欠款交回到珍珠泉乡上水沟村村民张大爷手中。从借出这笔钱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2个年头,拿着法官亲自送上门来的追讨回的欠款,83岁的张大爷竖起了大拇指。
2009年,陈某、栾某某为了建设大棚,向张大爷借款6万元。但因陈、栾二人到期未偿还借款,且几经催要无果,张大爷于2014年1月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二人偿还。延庆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支持了张大爷的诉讼请求,并根据张大爷的申请,对两人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唐晓春第一时间查找两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谈话,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因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无存款,也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后来长期躲避执行法官,致使案件一直未能执行到位。
今年4月初,案情终于有了转机。延庆法院执行局在查找被执行人账户时,发现此案被执行人的账户内有了一笔2万余元的进账,唐晓春立即在当天立案恢复了对本案的执行程序,迅速划扣了这笔案款。随后,他第一时间联系到申请人张大爷,通知他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以便法院发放案款。然而,张大爷没有个人银行账户,且年事已高、居住地较远,也不便来法院领取案款。
目前,延庆区各部门正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将案款尽早发放给张大爷,唐晓春和他的执行团队“特事特办”,带上相关发款手续材料,驱车40余公里,上门将这笔钱送到了张大爷手中。
从借出这笔钱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0余个年头,张大爷的年纪也已踏入了耄耋之年。此次虽然追回了2万余元,但当接过这笔历经千辛万苦才追讨回的欠款时,他说,“非常感谢,你们真真正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
“未来,延庆法院会继续全力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直至将全部6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唐晓春说。
自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至今,延庆法院共执行、发放案款622笔,总金额3800余万元。接下来,延庆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