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儿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老人出事当天上午还在干农活,身体比较健朗,母亲受伤后昏迷了一个多月,苏醒后已不记得为何受伤,后续的治疗费都是由他垫付。至于老人为何受伤,一切以交警和法院认定的事实为准。
小潘坚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2021年5月,小潘告诉红星新闻,事发后,因为当时他看到老人受伤受到刺激,且头部受伤疼痛,就一直在哭泣,最初并未向他人说老人是自行摔倒后受伤的。后来在医院病房里,妈妈问他老人是不是被他撞伤的,他才说了当时的情况。
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小潘进行询问的笔录也显示,小潘坚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小潘接受交警询问时称老人系自行摔倒。
上述笔录显示,小潘称,当天晚上他骑着自行车,“我看到前方有个人影在过马路,突然间她就倒在了马路上,我就往左边拐了一下同时急刹车,结果我鼻子到脑门的部位就碰到了自行车的龙头上,同时往右边倒在了地上,我爬起来之后就叫我妈妈,然后我妈妈用手机打着手电过来了,发现摔倒的是个老婆婆,嘴里在吐血,头部也有血,于是我妈妈打120了。”
小潘在接受交警询问坚持表示,当时天色很暗,视距很短,周围并无车辆,他亲眼看到老人系自己突然往后倒下,自行车龙头和老人头的朝向是相反的,他当时骑车比较快,开始刹车时离老人大约四五米的距离。
小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所骑的自行车是爸爸在他满十岁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十岁生日不久后他就学会骑自行了,中途很少再骑。事发当晚,他呼喊妈妈救老婆婆时,妈妈曾将自行车移动到人行道处。
小潘接受交警询问时坚称没有撞到人。
这个细节小潘和王女士向红星新闻讲述的并不一致。王女士称,当时救护车到达后,她看见小潘的自行车还倒在地上,她有将自行车扶起但未移动位置。小潘称,自己并没有碰撞过老婆婆,但最后交警认定的是他碰撞了老婆婆,对此事他感到十分委屈,他现在能做的只有好好念书。
交警认定小孩撞伤老人 负全责
根据王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案卷材料,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显示,事发时间是当晚(2019年7月24日)20时05分,勘查时间是当晚20时30分至20时50分。事发现场的道路呈东西走向,双向四车道,东往天柱县小冲方向,西往天柱县林场方向,南北两侧为农田,道路为一般城市道路,视距良好,路面完好,路面平直,有道路中心线。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还显示,事发现场地面痕迹为地面遗留的血迹面积为0.5m×0.2m,血迹旁边地面有一条挫划印,长度为15cm;物证为现场有散落物一块,疑是自行车挡泥板,现场对其进行了提取并封存照相,关于车体痕迹和人体痕迹等其他信息未记录。
交警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则显示,血迹距离人行道224cm,现场搓擦痕长200cm,到达事故现场时间是2019年7月24日21时28分,绘图时间是24日20时47分, 签字栏中记录为当事人不在现场无见证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据王女士提供的天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9月11日出具的《认定书》显示,交通事故发生时间系2019年7月24日20时05分许,事发现场的道路南北两侧为农田,道路两侧有行人通道,事故发生地旁的人行道上堆放地砖等杂物,不便通行,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路面完好。
该《认定书》中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为,小潘驾驶无牌自行车,从天柱县林场方向往天柱县小冲方向行驶,刮撞到路边的行人(即老人),造成老人和小潘受伤,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