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大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遭受不法侵害等,近日,曲靖麒麟寥廓司法所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学习活动。
向校园欺凌说不!未成年人也有法律责任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校园欺凌是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学习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向同学们介绍了语言欺凌、身体欺凌、关系欺凌和网络欺凌的概念,并结合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阐述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教育惩戒威慑作用,鼓励同学们在发现别人或自己受到欺凌时勇敢应对,及时寻求家长、老师甚至警察的帮助。在日常生活中用正确的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拒绝与校外不良人员交往,增强团结友爱互助意识,勇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家庭暴力说不!拒绝“以爱为名”的伤害
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危害极大,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的职责以及不得实施的11项具体行为,同时明确司法机关有权要求监护不力的家长接受家庭教育并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内容。
向性侵说不!培养未成年人界限意识
昆明星灯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志愿者通过开展防性侵专题培训,通过教孩子辨认身体部位,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隐私意识和界限意识,同时告诫家长留意孩子异常反应,警惕熟人作案,保护孩子远离性侵伤害。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参会家长和同学发放了《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就“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什么、谁来保护、怎样保护”,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律意识,呼吁大家共同关爱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马薇)
【来源:云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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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