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羔尚知跪乳,乌鸦亦求反哺,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近日,息烽法院小寨坝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老人所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使年过八旬的袁某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化解了家庭内部矛盾,帮助了老人安享晚年。
袁某育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本应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家颐养天年的日子,但因赡养问题,母子间产生了嫌隙。十多年来,由于原告袁某主要跟随儿子老三杨某一起生活,其他子女因经济问题与儿子老三争吵不断,借故不尽赡养义务,导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2021年6月,疾病缠身、只能依靠轮椅行动的袁某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们履行赡养义务,支付生活费及医疗费。
开庭前,当着老人的面,儿女之间你一言、我一语的互相争吵了起来,看到眼前这一幕,法官深感老人无奈。但是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并且考虑到此案虽然从法律角度审理作出判决非常容易,但通过判决形式结案,强制性的让子女给付赡养费也难以使他们主动看望照顾老人。因此,必须掌握矛盾的症结,不能空洞说教或是简单的将赡养责任机械切分,而应该运用传统道德观念对子女进行教育引导,故决定对症下药,温情调解。
调解中,法官采取拉家常的方式,对子女们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他们无论怎样,照顾和看望母亲是义务、是责任,不能因子女之间的矛盾就赌气不赡养老人,应及时给母亲赡养费用。儿女们从开始时的情绪对立、言辞激烈,最终态度渐渐缓和,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并表示要从现在开始照顾母亲的日常生活起居,尽儿女之孝。至此,母子六人消除了隔阂、达成调解协议,使家庭重归和睦。
法官提醒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世间最大的遗憾。赡养老人、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无论于情还是于法,赡养父母不得设置任何前提条件,而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来源:贵州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