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在打车中途突然无故推搡网约车司机,司机为避免冲突下车避开,男子竟自说自话将车开走。近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危险驾驶一案宣判,被告人顾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图说:顾某自行开车的监控录像画面。闵行检察院供图
今年3月10日凌晨,滴滴司机陈师傅接到一个订单。刚到约定地点,一个看上去有些醉意的男子摇摇晃晃地上了车。陈师傅一时也没有在意,便按照订单约定,往指示下车点开去。
陈师傅刚开了一段时间,突然感觉那个醉酒乘客在后面推自己。由于害怕继续行驶会带来危险,陈师傅便将车子停在了路边。陈师傅下车后发现车上男子也跟着下了车,一边说些醉话,一边走到自己身边想要推自己。
为避免起冲突,陈师傅朝北赶紧跑了50米左右,见后面男子没有追上来,陈师傅停了下来,开始观察后面男子的情况。只见男子又摇摇晃晃地走回了车里,紧接着车子突然发动,向南开去。陈师傅心里一慌,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通过汽车上的定位软件,警察顺利找到了车子,发现醉酒男子仍然坐在汽车的驾驶座位上,车子还在发动状态。警察控制住该乘客并将车辆熄火后,对乘客进行吹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属酒驾。
男子顾某到案后供述,当天晚上聚餐时喝了白酒。顾某在将网约车司机赶下车后,“开了网约车司机的车准备回公司,我一直开到了公司旁边。”
闵行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