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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的教育,将成果转换到“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上,西安碑林区司法局南院门司法所扎实开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推动基层工作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8月4日,辖区居民杨某来到司法所,咨询办理授权委托书的事项。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杨某有一位亲戚已年过七旬,在养老院生活,其三个子女皆在国外生活。老人因行动不便,在三个子女都回国之时,想共同委托杨某代理其管理老人名下的房产,杨某想了解一下代理管理房产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想委托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书写授权委托书,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陕西晅国律师事务所冯杰律师,对其进行详细的解答,因杨某无法提供老人及其子女的相关信息,也无法提供老人房产的相关信息,冯律师无法为其代写委托书,所以只能为其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的模板。
下一步,南院门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力度,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所的为民服务能力,积极履职担当,努力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邵鹏)
来源:华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