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鸡枞,皆言其味似之也。益胃、清神、治痔。”
——《本草纲目》
云南是世界鸡枞的主要分布中心区域之一。据记载,拥有多种营养成分与药用价值的鸡枞在云南“落户”已有两千余年的历史。云南鸡枞产量较大,是云南重要的野生食用菌。每年的七、八月份更是“鸡枞季”。
人人都知道鸡枞味道鲜美,油鸡枞的烹制方式更是可以延长鸡枞的保存期限,故而受到大众的青睐,但在购买的过程中也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近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买卖油鸡枞时未注意细节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案 情 简 介
2020年8月25日,原、被告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油鸡枞,产品规格为400ml密封瓶包装,数量为500瓶,单价为100元,总额5万元,被告当日预付了货款2.8万元。
同年9月2日,原告向被告交付500瓶油鸡枞并开具出货单据。被告也签字确认,并与原告约定在9月12日之前结清尾款2.2万元。可当原告联系被告要求支付尾款时,被告却以油鸡枞中鸡枞含量不符合规格为由拒不支付尾款。
随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尾款2.2万元。
调 解 现 场
为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本案承办法官韩梅居中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
当得知原告诉求后,被告抗辩称,原告提供的油鸡枞没有达到每瓶170-180ml的鸡枞含量规格,导致被告发货给下游南京某公司时,该公司以鸡枞含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不支付货款,所以被告不同意继续付款给原告。被告表示,装油鸡枞的时候他虽然在场,但秤不是他提供的,自己肉眼看着鸡枞的含量有瓶子的70%。由于和原告之前就有合作,所以很信任对方,当场没有抽查鸡枞含量问题。现在货物尚在下游南京某公司处,他打算提起反诉要求将货物退还给原告,由原告返还预付款2.8万元,并承担他的经济损失(发货到下游南京某公司的运费、包装瓶费用及预期收益1.6万余元)。
原告则认为,货物是被告亲自看着装的,包装瓶也是被告提供的,双方协议约定的是每瓶油鸡枞的重量,即对方只要求100元买一瓶400ml的油鸡枞,没有约定每瓶要装多少含量的鸡枞。且鸡枞有保质期,时隔近半年,若被告想要退还货物应当早点联系原告进行协商,而不是避而不谈。
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分歧之后,法官发现,双方由于多年合作,具有一定的生意伙伴情感,本次双方的矛盾纠纷起因于两人在货物买卖过程中未对货物进行明确约定,后又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矛盾越积越深。为此,法官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韩梅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放弃提起反诉,并向原告支付货物尾款1.2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温馨提示
本案虽小,但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若不能在诉前妥善处理,那在案件审理中可能由于涉及鉴定、评估等问题而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所以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地分析了案情,帮助双方当事人找准争议的焦点,进而促成双方当事人秉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心平气和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非单纯为了出心头之气而滋生更深的矛盾纠纷。同时借由此案,法官温馨提示买卖双方。
对买方
1.注重书面约定。对于产品的规格、含量、重量、保存期限等有具体要求的,不要轻信卖方的口头承诺,应在书面协议中予以体现。微信聊天记录应当完整保存,避免后期举证不能,矛盾纠纷发生后抗辩不利。
2.警惕收货确认单的签字后果。签字确认代表着对于产品的数量、质量等均予以认可。装货现场应当对货物加以检查并使用自带的称重、检测等工具,严格验收完成后再在出货单上签字确认。
3.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发现货物有问题时,请及时与卖方沟通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应立即向消协、相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寻求解决的办法,尤其是像油鸡枞等有保质期要求的产品,维权更要讲求紧迫性。
对卖方
1.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法律和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货物交付义务,坚决避免缺斤少两、货不对版的情况出现,否则不仅可能引起民事赔偿矛盾纠纷,甚至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