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张海哲 摄影报道)撕扯交警衣服、打砸执法记录仪、手持扳手准备打交警……这是8月4日下午发生在三亚街头的一幕。
8月4日15时15分许,三亚交警在迎宾路与凤凰路路口开展日常勤务时,发现一辆自行车驾驶人不遵守信号灯横穿马路,面对这一情况,三亚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并告知不遵守信号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但该驾驶人对此不予理睬,一边谩骂,一边撕扯三亚交警衣服,并打砸执法记录仪,甚至拿出随车携带的扳手准备殴打交警,试图强行离开现场。见状,三亚交警立即将其控制,随后移送三亚市公安局月川派出所。
经询问,刘某生(男,77岁)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相关规定,刘某生因阻碍执行职务,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三亚交警提醒,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较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无论发生何种交通违法行为,都应该服从执勤交警的管理,不应辱骂、攻击执勤民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对交警处罚存在异议,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责任编辑:张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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