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陌生男子爬车后老人加速驶离男子摔下死亡 二审改判老人获刑一年 家属称要申诉

2021-08-13 19:28:30 作者: 遭陌生男子爬

2019年8月,一男子在马路上突然攀爬车辆,驾驶车辆的60岁老人李吉孝速前进,男子后来从车上摔下后不幸身亡。2020年10月29日,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法院曾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吉孝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二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11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老人和男子家属方均提出上诉。2021年8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吉孝过失致人死亡案二审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改判李吉孝有期徒刑一年。8月13日,家属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家里人以及老人本身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应是正当防卫,后续打算再提出申诉。

遭陌生人爬车老人加速驶离致男子摔下死亡二审宣判

8月12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吉孝过失致人死亡案二审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改判李吉孝有期徒刑一年。

据潍坊中院介绍,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李吉孝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8 850.69元。宣判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原审被告人均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7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17日中午,被害人李亮与妻子侯某娟在潍坊市一茶城与他人商谈租房事宜,因多次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李亮为此情绪激动。14时22分许,李亮驾车载侯某娟欲离开时行车不稳,在侯某娟的要求下李亮停车。李亮从驾驶室车门下车时跌坐在地,随后马上起身,与侯某娟发生推搡,随即从茶城内跑出至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与玉泉街交叉口向西200米左右的道路上。李亮先是拦停一辆黑色越野车,随后从车窗钻入在越野车后方停车等待的一辆白色厢货车副驾驶舱内,该车司机郇某某熄火停车后打开车门,李亮又跳下车,向后奔行。

此时,被告人李吉孝于当日中午饮酒后,驾驶轿车载共同饮酒的朋友孙某某、丰某某二人缓慢行至已停车的白色厢货车后,李亮跑至李吉孝车旁,攀住车辆驾驶室车窗下沿,将一只脚伸入车内,踩踏车窗下沿向车顶攀爬,上半身趴附在车辆顶部。李吉孝为摆脱李亮,向左变向加速行驶,李亮从车顶摔下,致后脑部受伤,倒地不起。随后李亮被追出的侯某娟发现,送往潍坊市中医院救治。刚到医院时,李亮又从医院跑到附近潍州路东风街路口东二三十米路南处徘徊、逗留,行人和公安民警帮助侯某娟控制住李亮,带回医院治疗。同年8月22日,李亮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亮系因重型颅脑损伤致中枢性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案发后,李吉孝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后停车,委托孙某某报警,其驾车回到家中,随后又将车辆开回现场附近,并于次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案发经过。

老人家属:打算继续申诉

二审判决后,李吉孝儿子李先生对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称,虽然二审判决结果中,量刑改为一年,但家属和老人仍认为老人无罪。“我父亲因为这个事已经住过多次院了,给老人的压力太大了,但我父亲一直坚持,认为我们是受害者。老人一直身体不好,但始终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罚。”李先生说,他们会打算继续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吉孝的代理律师北京元合律师事务所郭辉律师介绍说,这件事中其实双方都是受害者,李亮因为这件事去世,李吉孝也从来没想过会经历这种事情。李吉孝对名节看得非常重要,他不觉得自己是犯了罪。

在事发之后,出于人道主义关怀,考虑到对方还要抚养孩子照顾老人,李吉孝这边出于关怀的考虑垫付了医药费,后期也给了一些慰问金,但不是因为觉得有过错给予赔偿,更多是从人文关怀角度出发。

焦点一:李吉孝是否系酒后驾车

此前,这起案子曾引起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案件中不少细节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对于李吉孝是否系酒后驾车,潍坊中院分析,因李吉孝于案发后次日到案,其发生事故时体内酒精含量已无法查证,但证人孙某某、丰某某、石某某三人均对与李吉孝共同饮酒事实作出了详细描述,证言内容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李吉孝案发当日中午酒后驾车的事实。通过证言还能够认定,李吉孝因饮酒对是否及时投案态度犹豫,此后又叮嘱三人不能向侦查机关作证称其饮酒,可以进一步佐证其饮酒驾车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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