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在网络聊天软件上通过“附近的人”加一女子李某为好友,在聊天中赵某为了包装自己,对李某谎称自己是警察,想要与李某谈恋爱。
在聊天中,赵某向李某展示了自己事先做好的假证件,第一次见面赵某就穿着警服、携带警用装备等,让李某相信自己是一名警察,还对李某说自己家亲戚在某公安局是领导,并推荐李某加上这位亲戚的微信,但其实这是赵某的另一个微信号。
取得李某的充分信任后,赵某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将自己在某饭店打工说成自己经营的店铺,谎称自己的店遇到了麻烦让李某给自己转账4000元,李某不假思索马上给赵某转了账,赵某收到转账后将钱挥霍一空。一次聊天中, 赵某无意间发现李某银行卡内有大量存款,就用自己假警察的身份编造理由骗出了李某的银行卡及支付密码,将里面约200万余元取出,肆意挥霍。
截至案发,银行卡内仅剩30余万元。目前,赵某因构成招摇撞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我院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并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被害人。
01 法官提醒:
招摇撞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02 法官特别提示:
网络交友要慎之又慎
通过以上案例告诉大家:寻找真爱的道路并非总是一帆风顺,通过相亲网站、婚介机构、网络聊天软件等平台交友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理智判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一定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背景,更要谨慎处置个人财物,切忌盲目相信他人的片面之词,错付了真心,丢失了钱财。
文章来源:竞秀区法院
编辑:张颖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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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保定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