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跨省团队旅游再告暂停。记者调查发现,签跨省旅游合同除了要考虑疫情因素外,还要特别留意合同中隐藏的一些条款——在上海乐游誉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游誉途”)一份23页的合同中,补充条款竟用“特别约定”违背国家两部门联合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中的示范性约定,以致有的游客因疫情止步后仍未全额退款。
图说:乐游旅游虹口足球场店 新民晚报记者 罗水元 摄
未出行先遇疫情 游客提前8天申请解约
7月23日,朱先生夫妇与金先生夫妇一起与乐游誉途虹口营业部签订了一份前往贵州的“尊享四星品质纯玩双飞7天”旅游合同,合同约定出发时间为8月7日,结束时间为8月13日,旅游费用为每人3480元,四人总计13900元。
然而,合同签订后出现了新的疫情。7月30日,朱先生夫妇便向乐游誉途书面申请解除合同,全额退还旅游费用。朱先生说,申请解约就是因为感觉到当时疫情形势日趋严峻才不得已而为之。
图说:朱先生夫妇与金先生夫妇一起与乐游誉途签约跨省游 受访者供图(下同)
解约需扣机票费 旅行社退票申请迟三天
朱先生夫妇与乐游誉途签订的合同是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4月(两局名称均是当时名称,记者注)联合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
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约定:“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朱先生夫妇认为,他们7月30日申请解约的时间,距离8月7日的出发时间,满足“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的条件,乐游誉途应该全额退款。
图说:示范文本合同称:“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然而,他们得到的答复是,机票已买,航空公司只能对每张机票退100元燃油费,每张机票的购票费1190元不能退。
交涉中,朱先生夫妇之后又联系航空公司——到那时,他才知道,他们7月30日书面申请解约后,乐游誉途方面8月2日才向航空公司申请退机票。
图说:朱先生称,乐游誉途申请退机票迟了三天
经与航空公司交涉,朱先生夫妇获准全额退还机票费。相应补退费用同前面燃油费一样,也按乐游誉途原来购票路径原路返还。
图说:朱先生自己联系航空公司后机票全额补退
攻克一“关”又来一“关” 旅行社要求扣旅行费30%
但是,攻克一“关”后,朱先生夫妇又被另一“关”卡住了。他们说,当他们继续要求全额退款时,乐游誉途一开始要求扣除他们夫妇旅游费用的50%,经交涉后仍坚持要求扣除他们旅游费用的30%,并不同意他们不退费但延期旅行的要求。
图说:补充条款列入“基他约定事项”一条
其理由是,双方原来所签合同第二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中的“特别约定”补充条款:旅游者出发前13日至7日取消行程的,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
记者现场采访时,乐游誉途有关负责人沈先生仍坚持以此“特别约定”为由,要求扣除朱先生夫妇旅游费用的30%。当记者说“下位法”应服从“上位法”时,沈先生说有关方面答复也支持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