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公告,8月20日20点至8月25日20点,武汉市将进行医保信息系统迁移工作。迁移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
停办期间医保结算怎么处理?重症(慢性)疾病如何办理医保结算?...相关部门给出解答
Q:信息系统迁移停机的时间?
A:2021年8月20日20:00至8月22日8:00,暂停人社业务经办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停止“五险”所有经办业务、对外公共服务和外联单位服务。
2021年8月20日20:00至8月25日20:00,暂停医保结算相关信息系统。停止医保、生育、工伤所有经办业务、医疗机构医保结算、药店购药结算。
Q: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费用什么时间可以恢复刷卡结算?
A:医保信息系统的停机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20:00至8月25日20:00,2021年8月25日20:00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费用可以恢复刷卡结算。
Q:系统停机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的费用,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请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就医和药店购药的,医药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Q:系统停机期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两病”就医的费用,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和“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就医请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就医和“两病”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费用补录和退费服务。
Q: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医疗费用,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就医(包括使用参照慢性病管理的特殊药品)请尽量避开系统停机时间,个人重症(慢性)疾病的常用药品可在停机前提前备药,非急需药品可在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购买。确需在停机期间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就医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或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记账),系统切换上线后,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和重症药店办理医保费用补录和退费服务。
Q: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住院(生育)就医的费用,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住院(生育)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先记账(生育产前检查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登记,系统迁移上线后为参保人员补办登记和费用结算。
Q:系统停机期间,异地就医登记不能办怎么处理?
A:系统停机期间,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持卡直接结算服务暂停。系统迁移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办理补登记和结算手续;医疗机构无法补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的,参保人员可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Q:系统停机期间,生育就医登记不能办怎么处理?
A:系统停机期间,生育就医登记服务暂停。系统迁移上线后,参保人员可办理补登记和结算手续;医疗机构无法补办生育结算的,参保人员可现金垫付生育医疗费用后,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
Q:系统停机期间,重症(特药)登记不能办怎么处理?
A:因系统迁移停机导致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资格、特殊药品待遇资格不能及时登记备案的,停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系统迁移上线后可到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Q:涉及到社保哪些业务停办?
A:涉及到全市五个险种的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结算服务和税务银行关联业务等都将暂停办理。
尤其要注意的是,全市611家社保卡合作银行网点和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提供社保卡新制卡、补换卡及卡解挂、修改密码等业务,社保卡电话挂失业务暂停,“武汉人社”手机APP、“武汉人社”支付宝、微信小程序和政务服务网、“鄂汇办”、“武汉战疫”,以及全市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平台社保业务将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