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小学生进幼儿园打人,官方称其和幼儿发生摩擦,回应太搞笑

2021-08-20 01:25:00 作者: 安徽一小学生

年龄相差9岁并不算大事,但一个13岁的男孩和一个4岁的孩子则差距巨大,不管是体格还是力气都有着天壤之别。

按理说,年龄差异过大的孩子根本就不会发生任何交集,也不会产生大的纠纷,但在安徽临泉县韦寨镇一所幼儿园却出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一名4岁的幼儿被六名级男生狂扇6个耳光,这个情况让人摸不着头脑,最后的处理结果同样让人看不懂。

官方称其和幼儿发生摩擦

经过近两个月的协调,这件事终于有了结果,官方称小学生进幼儿园打人属实,6月24日,韦寨镇于庙小学六年级学生韦某雨到附属幼儿园与中班的于某泽发生摩擦。

事发后,韦某雨和于某泽的班主任高度重视,已于幼儿于某泽家长进行沟通,双方家长达成了一致意见,问题妥善解决。

同时,对小学校长、六年级班主任、幼儿园班主任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深刻检讨。

回应太搞笑

这个回应和处理方式是不是很搞笑?

事情的关键点一个都没说,小学生如何进入幼儿园?

一般的幼儿园对孩子的看护极为严密,甚至熟人都无法接走孩子,即使是亲戚接孩子,老师也要和家长联系,得到授权后才允许进入,而这个小学生却轻而易举的进去了。

对幼儿照顾不周,幼儿园班主任确实应该批评,这点没有问题。

班主任和校长背锅

但小学校长和班主任的责任则需要斟酌一下,打人时正值中午放学,班主任和校长没有分身术,不可能对每一个学生都贴身跟随。

况且13岁的孩子已经有基本的是非观,他们有较强的自主意识,校长和班主任也没有权力控制他的活动半径,放学之后,学生是不受控地。

当然,一定要追究责任,校长和班主任背锅也勉强说得通,他们确实有管教学生的职责,也可以说他们没有管好学生的品行。

家长没有责任?

但话又说回来,老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没错,家长就不用承担管教孩子的义务吗?

子不教,父之过,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至理名言,不要以为将孩子扔给学校就能逃避管教孩子的义务。

孩子性格的形成虽然跟老师有关,但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更大,就拿熊孩子的形成来说,他们并不是上学之后才变成熊孩子,而是从小就是熊孩子,就是因为父母疏于管教。

所以,父母应该为小学生冲进幼园打人负主要责任,而不是拉老师和校长出来顶雷。

必须要让这名小学生的家长付出代价,所谓的代价并不是赔偿,而是让他们公开道歉,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长记性。

如果每次都是和稀泥式的调解,类似现象依然会屡禁不绝,这对所有人都是潜在的威胁。

13岁的小学生相比4岁的孩子高出几个头,这样都下得去手,说明他欺负弱小毫不手软,任由其发展下去只会带来更大的麻烦,将来为祸社会也未可知。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矫正家长和孩子不正的三观,老师固然有错,但绝不应该成为背锅的主力。

来源:人生百态尽显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