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1点20分左右,
贵阳中山西路上,
一辆黑色小车由大十字方向驶来,
驾车的是一名年轻女性。
云岩交警六中队设有酒驾查缉卡点,
民警腾林艺、杨普对这辆黑色小车检查时,
发现女司机身上一股酒味。
女司机身上一股酒味
“请您下车配合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3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冉某出示的驾驶证显示,
她今年20岁,
初次领证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据了解,
冉某经过刻苦学车,
好不容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领证后,
约了3名好友在贵阳某酒店庆祝,
喝了一点鸡尾酒助兴。
聚会结束已是20日凌晨,
冉某想着交警应该已下班,
于是冒险酒后驾车,
不料被查获。
初次领证日期为2021年8月19日
按照规定,
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记12分,
暂扣驾驶证6个月。
冉某白天领证,
晚上酒驾,
处于实习期的驾驶证因酒驾被记12分,
面临注销。
冉某要重新报考驾校,
重新通过各科目的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取得驾驶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曹源麟
编辑 武芮西
编审 干江东 罗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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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