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法院:法官辩法析理巧调解 当庭转账解纠纷

2021-08-22 04:00:37 作者: 莎车县法院:

近日,莎车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庭支付案款,民二庭承办法官当场出具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纷。

被告向某与某公司口头约定,负责某乡镇饮水工程管道焊接项目,并于2020年3月与实际施工人依某签订了劳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应付劳务费85300元,在工程完工后被告向某支付了52000元劳务费,尚欠33300元劳务费至今未付。依某多次找被告向某索要剩余劳务费,向某以管道焊接项目质量有问题及工程至今未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劳务费,原告依某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对原告依某进行劝解,依某自己也承认因管道焊接质量存在问题,被告向某通知其前往维修,其不愿意去维修的事实;一方面对被告向某进行法律释明,强调不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原告决定放弃一定款项,被告表示愿意支付剩余款项了解此事,并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21000元案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以调促和、现场给付的处置案件方式既节约社会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又达到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社会效益。

通讯员 | 靳晶晶(莎车县法院)

编辑、排版 | 李小进

来源:喀什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