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上九点
成都市民黄女士
带着自己一岁半的孙子
去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
西郡英华三期小区外的冰糕店
购买冰糕
孙子在前面跑
黄女士跟在后面
还没走到雪糕店
孙子就被小区外
一家中国电信营业厅的广告牌
砸倒在地
“我把他抱起来的时候,头上就有拳头这么大的一个包,嘴巴里面也在出血,我们就赶紧送医院。”黄女士说道。
伤者家属陈先生表示:“我觉得商家有责任,因为这个广告牌已经腐朽,他应该及时更换。”
记者看到,原本挂着招牌的地方,还遗留了一些木头在上面,这些木头腐烂的十分严重。
营业厅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积极配合家属处理,正在配合派出所的调查。
目前孩子正在ICU接受治疗,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谁的责任:是“商家疏忽”还是“亲属失职”?
“成都一广告牌掉落砸倒1岁男童”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有的网友表示此事是家长的失职,家长没有在孩子身边。
但是,有网友反驳了此观点,认为是广告牌老化的原因。
网友进行了情景推理:“你就是把娃娃抱在手上也有可能被砸到。”
网友表示,高空广告牌是不定时炸弹,需要定期检修。
砸凹轿车,险伤孩子……高空坠物事件屡见不鲜
“我们小区的住宅楼外墙有部分脱落,掉落的石块差点砸到小孩,十分危险。”8月17日,家住海口天伦誉海湾小区的陈先生反映。
业主表示,脱落的一块较大的外墙石灰块正好砸到了一辆儿童手推车,所幸当时小孩由家长抱着,这才躲过危险。
陈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是超过10年的小区,目前已有部分硬件设施存在老化现象。其中,住宅楼的外墙安全隐患最令人担忧。
8月17日16时,位于海口市海府路的农建友谊大厦,有一处外墙发生脱落,砸中停在楼下的轿车,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市民程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被砸中的是一辆黑色轿车,车前盖和车顶上遗落有疑似砖块的物体,其中车前盖有明显受损痕迹。
程先生表示,这幢楼是上世纪90年代建的,房子比较老了,外墙应该进行全面翻新维修。
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应找谁索赔?
面对“飞来横祸”
受害者应该找谁赔偿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在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补偿”外,增加规定了以下内容: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第二,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因此,被高空抛物、坠物砸伤,在侵权人不确定的情况下,除了可以找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共同补偿外,若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也可以向其索赔。
以上述“小区脱落墙皮险伤孩子”为例进行分析:
小区外墙剥落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对此,海口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黄鸿儒表示,小区外墙剥落属于高空坠物,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处在日常巡查管理中,要做到对小区外墙、电梯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剥落、老化损坏的迹象,要及时拉起警戒线,做好提醒规避危险的工作,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安排维修。若小区物业管理处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