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儿子卖给医疗公司,律师:负责人或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2021-08-25 09:30:03 作者: 女子将儿子卖

律师:医疗科技公司责任人恐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如有其他犯罪行为,将数罪并罚

针对此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齐天律师接受采访称,从当前河北警方通报信息看,任某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贩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行为,同时在主观上具有故意罪责和为了出卖的特定目的。

在定性上已经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在量刑上,如果任某某不具有本法条规定的其他八项加重犯罪情节,会适用第一个法定刑量刑档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来确定任某某的基准刑。

另一方面,齐天律师称,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存在一条地下黑色产业链,即没有收买就没有拐买,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又专门立法设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该罪名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买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依据该刑法规定反观本案,涉嫌收买任某某贩卖孩子的这家医疗科技公司恐怕也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难逃干系。"

齐天律师说,虽然单位犯罪一定是法定犯,必须有刑法条文明确规定的才能由单位承担某罪名的刑事责任,本案涉及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不是法定的单位犯罪,所以涉案的这家医疗科技公司不能承担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被科处罚金刑。

但是,该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者其他与本案收买被拐卖儿童有关的直接责任人员,作为涉嫌实施犯罪的自然人主体,仍然有被以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事立案侦查,进而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较大可行性。

另外齐天律师称,依据刑法的具体规定:第一、涉案的医疗科技公司相关人员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并有强奸、猥亵、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虐待等其他犯罪行为的,均应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若涉案的医疗科技公司相关人员,一开始就以收买为目的,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实施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并加以收买的,该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就应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教唆、帮助)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涉案的医疗科技公司相关人员在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后,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武汉晨报记者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