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举报钱枫侵害的"小艺",无法证明是本人

2021-08-25 23:15:50 作者: 微博:举报钱

都市快报综合 刚刚,@微博管理员 发布公告:

自8月24日以来,微博用户@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受到广大网友关注。

为确保热点当事人身份和微博内容真实性,避免冒充、谣言等异常情况出现,微博站方已通过微博私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需进行身份核实,但截至目前该用户未提交任何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无法证明为当事人本人,或得到本人授权委托。

以上内容,特此公告。

8月24日下午,有署名为“小艺”的网络账号发布帖文,自曝于2019年2月被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强奸。这篇帖文迅速引发舆论关注。随后该账号发布了监控视频,视频中,一名男子在酒店中拖拽一名女子,帖文与视频的真实性尚待证实。

晚间,湖南卫视官方微博回应称,已经关注到主持人钱枫的相关舆情,正在紧急核实了解中,并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频道暂停其一切工作。

深夜,上海长宁区警方@警民直通车-长宁 通报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钱枫存在强奸犯罪事实。

今日(8月24日),网民“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发帖称,其曾于2019年遭电视节目主持人钱某强奸。对此,上海警方高度重视,即开展相关核查工作。

经查,2019年2月15日22时许,长宁警方接肖某(即发帖网民)报案称,其于2019年2月14日晚与钱某等朋友聚餐饮酒唱歌后,在钱某住处遭其强奸,警方即依法受理。鉴于案件复杂性,成立了由刑侦、法制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

专案组第一时间开展了全面调查取证工作:为报案人开具验伤单进行身体检查;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提取双方相关生物检材并进行司法鉴定;对涉事双方、参与聚餐相关人员、网约车司机、小区保安等开展调查取证;调取案发地周边场所视频资料等。专案组综合证据情况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

2019年3月15日,长宁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将《不予立案通知书》直接送达肖某,并告知其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肖某未提出异议并签字确认,之后也未申请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肖某如有其它新增涉案证据,可向警方提供,警方将依法开展调查。肖某如对长宁警方作出的不子立案决定不服,可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