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光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组织偷越国边境案件获判

2021-08-26 11:59:10 作者: 以案释法丨光

随着境外劳务输出渠道的畅通,越来越多的打工族走出国门。但由于部分务工人员缺乏涉外务工劳务知识,在高回报的诱惑下铤而走险,企图通过偷渡、伪造证件等非法途径,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人生走向辉煌。

疫情期间,由于出国(境)的调控政策和规定,一部分人为了骗取出境证件,心存侥幸,企图利用虚假申请材料蒙混过关。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获一起涉嫌弄虚作假材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及一起涉嫌骗取出境证件案,并移送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情简介1

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陈某为获取介绍一人3000元的好处费,陆续介绍其亲友钟某、赵某、张某赴柬埔寨从事网络赌博工作,陈某帮助办理护照签证。

2020年4月19日,陈某通过其上家为钟某、赵某、张某解决车票、住宿、机票的费用后,带领3人从深圳市光明区到广州市越秀区一酒店集合,收集该3人的护照并帮助办理仅能在柬埔寨逗留1个月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的“HS-柬埔寨商务单次”签证,计划于2020年4月25日从广州出发,到柬埔寨金边地区参加网络赌博工作,且并未规划离开柬埔寨的时间。

后因航班延误改签,陈某与该3人于2020年4月22日回到深圳市光明区,期间陈某继续拉拢介绍他人去办理护照。

2020年4月24日16时40分许,光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处的民警发现陶某在办理护照申请时行为可疑,立即通知光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随后民警将陶某带回派出所,经侦查发现陶某是被陈某组织准备前往柬埔寨务工的人员。

2020年4月24日17时许,光明派出所将陈某抓获。

案情简介2

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谭某在微信名为“哒哒哒”的网友授意下,意图通过介绍组织他人去柬埔寨工作的方式获得好处费。谭某遂介绍好友熊某、吴某去柬埔寨工作。

后谭某又通过该网友伪造了出国劳务派遣合同等相关材料,邮寄给熊某、吴某,让二人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

收到合同材料后,吴某到东莞市虎门镇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被工作人员告知需要等待较长时间,建议其到深圳办理,吴某未能成功办理护照。

熊某在收到合同材料后,于2021年3月3日到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熊某未能成功办理护照。

2021年3月3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在深圳市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被公安机关传唤接受调查。

审查处理

光明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谭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应当分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骗取出境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陈某、谭某归案后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鉴于陈某、谭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谭某提起公诉。

光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谭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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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

1.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2.第七十二条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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