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别人家的蜜蜂扩蜂群,大方公安让“甜蜜”盗贼吃“苦果”

2021-08-26 17:21:17 作者: 偷别人家的蜜

一面面锦旗

一份份感谢

是责任,更是鞭策

是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肯定

是对民警破案追赃的满意

更是警民鱼水情的有力见证

8月25日,张先生为感谢公安机关成功抓获盗窃嫌疑人,并帮其挽回经济损失,向大方县公安局鼎新派出所送去一面“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8月16日早上6时许,张先生像以往一样去照看自己饲养的蜜蜂,但其到蜂场时发现自己饲养的最好的2桶蜜蜂不见了,损失价值上万元。张先生迅速报警:“警察同志,我好不容易养殖的蜜蜂,就这样被偷走了,请你们一定要帮我解决啊!”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到张先生的报警后,鼎新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三个小时的走访和调取周边视频监控,发现一辆贵F***10的小型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该小货车车主是勾某文,是大方县小屯乡人,鼎新派出所立即请求小屯派出所帮助协查该嫌疑车辆,在小屯派出所的大力帮助下,于当日11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勾某文抓获,并在勾某文家发现蜜蜂养殖工具和6桶养殖的蜜蜂。在证据面前,勾某文终于承认自己是盗窃蜜蜂的“采蜂贼”。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勾某文供述:其与本乡的杨某海是在某某直播APP认识的,二人都有上山采兰花和挖盆景的爱好,所以二人就经常约起上山采兰花和挖盆景。二人在采兰花和挖盆景的过程中,就会在山上或者途径的路上遇到别人饲养的蜜蜂,因为二人都有饲养蜜蜂,只是数量较少,二人也不想出钱去买,于是便打起了养蜂人的主意。为了能拥有一个高产量的“小蜂场”来帮自己产生经济效益,勾某文想到了这样一个“不劳而获”的方法,就是利用晚上去别的养蜂人家里伙同陈某偷窃蜜蜂。

8月10日,二人就商量由勾某文开自己的小货车慢慢的走在路上,杨某海坐在副驾驶上沿路观察他人饲养蜜蜂的位置,发现蜜蜂后,二人就将蜜蜂的位置标记,等到夜深人睡熟的时候,二人来到蜂场,直接将6桶蜂箱搬上小车运回家中,为了掩盖自己的盗窃行为,其还把盗窃来的蜜蜂全部转移到自己提前准备好的新蜂箱中。8月15日,尝到甜头后的勾某文与杨某海决定再次冒险,以同样的方法再次开着小货车盗窃蜜蜂扩大自己的蜂业,殊不知,最后一次成了“甜蜜”盗贼吃“苦果”。

目前,犯罪嫌疑人勾某文与杨某海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滨州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