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了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横栏公安向污染环境的行为“亮剑”
加强对非法污染企业的监管
坚决向环境污染说“不”
近日,横栏警方侦破两宗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协同综合执法部门对相关违法企业进行依法处置。
01
2021年7月26日
横栏警方接到
横栏镇综合执法部门移送的
非法排放有毒物质
和“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线索
横栏警方高度重视
迅速抽调警力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43岁,男,江西吉安人)、刘某(37岁,男,江西吉安人)合伙在横栏镇利安路附近经营一灯饰厂,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经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铅含量为1.09mg/L,铜含量为20.0mg/L,锌含量为11.3mg/L;分别超过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9.9倍、65倍、10.3倍。
8月2日,横栏警方在横栏镇邮电局附近路段抓获郭某;8月4日,在横栏镇某生活馆附近抓获刘某。经审讯,嫌疑人郭某和刘某均对未经处理就排放废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郭某、刘某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仍在审理中
02
2021年8月3日
横栏警方接到上级移交的线索称
近日,横栏镇某花木场
有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材料
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横栏警方立即协同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该花木场内有4处倾倒固体废物材料位置,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该倾倒事件已造成环境损害数额约400多万元(其中包含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190多万元,应急处置费用约170多万元,事务性费用约40万元)。
横栏警方发现黄某新(男,46岁,中山横栏人)有重大嫌疑,于8月6日依法传唤嫌疑人黄某新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黄某新对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新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
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若广大市民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珠海网警巡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