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车距 一不留心酿事故

2021-08-28 11:27:24 作者: 未保持安全车

8月13日22时10分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驾驶员来电称:在沪陕高速上行线745公里加100米处,一辆重型半挂车与一辆大客车发生侧面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一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引导事故车辆驶出高速,前往高速一大队叶集中队处理进行处理。

在叶集中队,民警根据大货车行车记录仪拍摄视频及双方驾驶员描述,得出事故发生原因:大客车驾驶员贾某因雨天视线模糊,于是降低车速,准备从客货车道变向应急车道。此时,大货车驾驶员颜某因在同车道行驶中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继而行驶至事发地点急打方向致挂车右侧与大客车左后侧发生碰撞,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依法做出了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大货车驾驶员颜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大客车驾驶员贾某负次要责任。

都说“距离产生美”在行车过程中也是同样的道理一旦跟车过近就容易出事比如,这样的“亲吻”

幸运的话可能是小擦撞不幸的话可能“车伤、人伤”蜀黍日常也反复强调提醒行车过程中一定要

保持安全车距

那安全车距到底

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现行法律规定对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作了规定,并对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作了具体要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安全车距没有绝对标准,只有动态标准。影响安全车距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是车速。当车速变快时,所需要的刹车力度、刹车距离、以及反应时间内车辆原速行驶的距离都相应增加。保持安全车距需要控制车速。

参照车速:车速在10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100米以上;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车距在数字上等于车速;例如,车速80km/h,安全车距为80米;车速在50km/h左右时,安全车距不低于50米;车速在40km/h以下时,安全车距不低于30米。(以上数据主要参照相关新旧交通法规综合整理而来)。

01看车距确认提示牌

高速公路车道虚实分道线每组距离是15米,在正常行驶时应与前车保持7组左右的距离,速度低于100km/h时,应至少保持4组以上的距离。也可以注意观察车距确认提示牌和车距确认辅助线,来保持安全车距。

02不跟大车

尽量不跟挡住自己视线的车辆,如果跟在大型车辆后,视线完全受阻,根本无法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如不得已跟车,注意增大安全车距,找机会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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