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很多职场人从来不把劳动法当作一项技能,一遇到事,瞬间就傻。还有部分职场人,什么事都不做,只会说劳动法没有用。就笔者认识的一部分大厂员工,他们现在已经把每天视频打卡跟录音取证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完成了。那些认为劳动法没有用的人,请问问自己,在没遇到裁员前,自己做过些什么?
希望各位每天哪怕花5分钟在“互联网坊间八卦”上学一点点职场技能,看一个劳动案例,笔者就可以肯定,你足以干掉80%混日子的职场人了。
近日,据企查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原告(被告)程xx(以下简称其姓名)与被告(原告)北京车闻公关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闻公司)劳动争议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程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车闻公司支付: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日期间工资146 351.32元;
2、2018年7月23日至2020年4月3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61 302.68元;
3、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33 533.33元;
4、2020年4月3日至2021年2月3日竞业限制经济补偿100 500元。
事实及理由:
车闻公司应当按照年薪税后40万元约定标准向程志明支付拖欠工资。车闻公司所谓月薪9000元的劳动合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作为认定包括工资标准在内之本案事实的依据。车闻公司的解除理由毫无事实依据,且车闻公司完全不能证明其解除理由成立,应当承担违法解除赔偿责任。车闻公司从未要求程xx2月份待岗并以待岗期限冲抵年假,程xx应休未休之年假有权获得工资补偿。程xx从未得到车闻公司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明确告知,有权就已经履行之义务获得相应补偿。
车闻公司答辩并诉称:
不同意程xx的诉讼请求,年休假已经休过了,程xx离职是因为上班不打卡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是合法解除。我们早就发通知无需履行竞业限制了,无需支付竞业补偿。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9000元。程xx在工作中反复且多次出现严重的工作错误,遭到客户投诉,对我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
同时,从程xx入职到辞退期间,其漏刷卡总计335次,迟到2次,多次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不配合公司安排,严重违反了我公司关于考勤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前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我公司不需要对程xx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我公司已经于2020年4月3日向程xx出具了《解除竞业限制通知》,在竞业限制协议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故与程xx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已经解除,无需再向程xx进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故我公司起诉要求不支付程xx: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6000元;
2、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10月3日期间六个月竞业限制补偿16200元。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裁判结果
北京车闻公关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程xx工资差额146351.32元;未休年休假工资61302.62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33333.33元;竞业限制补偿59999.94元;驳回程xx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北京车闻公关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来源:互联网坊间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