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南丰公安破获一起盗窃案,将追回的1400元现金及时还给了失主。
8月27日7时许,琴城派出所民警发现院内有个手提包,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民警根据有关信息联系上当事人。熊某来到派出所,称自己在中兴广场休息时手提包被偷,内有现金1400元、手机及各类证件。
了解情况后,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调取各路段监控,细心核对检查可疑人员。数百张照片逐个排查,最终于29日确定犯罪嫌疑人胡某,并将其抓获。
据胡某交代:8月27日5时30分许,胡某在中兴广场锻炼时,发现受害人熊某在一旁睡觉。胡某趁熊某熟睡之际,将熊某放在旁边的手提包偷走。得手之后,胡某将手提包(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他证件)藏在广场附近的草丛中,包内的现金1400元和手机带回家中。到家后胡某想到手机可能会定位,导致事情会败露,将手机砸坏并丢到了池塘。胡某又考虑到受害人补办证件比较麻烦,细想之下,觉得这个包让警方还给到受害人比较稳妥,故将之前藏匿的手提包取回后扔进了琴城派出所院内。
警方及时将追回的1400元现金及时还给了失主,并依法对胡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南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