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沉不住气!河北一男子吃早餐产生口角,竟将邻桌夫妻打伤致死

2021-08-30 11:25:40 作者: 真沉不住气!

案情回顾:8月28日,河北赵县,当地警方通过“网信赵州”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2021年8月28日9时20分许,嫌疑人孟令某(化名)在赵县范庄镇杨扈卫生院附近一早餐摊点吃饭时,与在同一摊点吃饭的孟祥某(化名)因口角发生打斗,孟令某持板凳砸中孟祥某头部,又持铁铲将随后赶来的伍某(孟祥某妻子)头部打伤,孟祥某、伍某当场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孟令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随即被公安机关控制…(素材来源于界面,快讯笔者稍作整理)(感谢文章来源:何律侃法;如有侵权,麻烦请联系小编,小编将在收到您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删除)

#赵县因为早餐打死两人命案#

1.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现在有些人真的沉不住气了,动不动就发火,本来两伙人只是吃顿早餐,却没有想到就将两人双双杀害,真的是不计后果,这下子后果就大了、法律责任严重得很,把对方搅得家破人亡,不说自己也将身陷牢狱之灾…

2.本案中,嫌疑人孟令某、被害人夫妇俩因为吃饭时因口角发生打斗,进而嫌疑人拿起了凳子砸向了对方,导致了对方死亡的结果,有关行为以及涉嫌违法犯罪了,或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实际上,无论是故意杀人(既遂)、或者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杀人,那么就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比如说仅仅为了教训对方,虽然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是也仅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故意内容的判断,不能仅根据是否发生死亡结果来认定,也不能仅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认定,而应该根据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具体情况来认定,结合司法实践,当事人作案动机攻击或者打击部位以及案发原因等多种因素,所以需要着重考虑。

本案中,从警方通报来看,由于双方发生了口角,嫌疑人拿起了板凳打对方,从客观行为上来看,属于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行为。

不过,单纯从主观目的来看,判断犯罪嫌疑人究竟是持有故意杀人或者是故意伤害的目的,此时有可能要进行伤情鉴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侵害的部位、力度等等。比如说,如果犯罪嫌疑人攻击的部位为胸部或者头部等,极易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的,极有可能被认定持有故意杀人的主观动机。

换句话说,从目前披露情况分析,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如果仅仅只是处于教训对方、为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人完全可以不使用凶器)。并且,尤为严重的是,嫌疑人持板凳打伤对方之后,接下来嫌疑人又持铁铲将随后赶来的孟祥某妻子拍倒在地,并且导致其死亡,相关情节和性质将变得更加恶劣,此时大概率将认定故意杀人罪。

3.从量刑的角度来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看出,对于嫌疑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首先是要判处死刑的。实际上,对于嫌疑人具体是判决死刑立即执行、死缓、还是有期徒刑,应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主观恶意性、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是否主动坦白等情形来具体裁判。

当然,嫌疑人案发之后主动到当地派出所配合调查,属于有自首情节,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对于嫌疑人将孟祥某殴打致死,孟祥某可能存在受害人过错以及临时起意等犯罪,都是嫌疑人的从轻处罚的情节。

因此,在综合以上情节的情况下,嫌疑人面临的基本上是死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处罚,如果能够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也有可能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小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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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