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方面,他比我们更专业!”
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李添珍这样说。是什么原因,让审了十几年民事案件的老法官对调解员老师竖起了大拇指?
8月30日早上一上班,还下着蒙蒙细雨,从县区赶过来的赵先生和他的姐夫来到滨州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专程感谢调解员于老师。
“我们没请律师,没跑第二趟,是于老师一趟一趟跑保险公司给双方协调,才签了这个协议,我们很满意,也很感激!”他们口中的于老师是滨州中院61岁的驻院调解员于良鹏,这起案子是于良鹏来中院接手的第一起委托调解的案子。
8月13日,于良鹏担任滨州中院驻院调解员后上班第一天,他接受了这起交通事故上诉案件的委派调解。
2020年10月,70岁的赵某与一雪佛兰小轿车接触发生碰撞,赵某被抛出一段距离后,头部受伤,身体多处骨折。因事故现场缺少监控措施,无法确定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形,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赵某各项损失22.5万元。保险公司不服,认为应当五五分责,上诉至滨州中院。
于良鹏退休前是滨州交运集团的职工,对客运货运都有接触,熟悉车更熟悉保险流程。接到调解委派后,除了第一次在法院展开的调解,于良鹏连续三次登门保险公司,协调赔偿事宜。最终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亲自拍板,接受伤者方提出的20.9万元的赔偿金数额,于8月26日达成最终调解协议,这是接受委派后的第14天,这效率和效果也让立案一庭庭长李添珍竖起了大拇指。
于良鹏说,“我要给法院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打个Call,诉前调解对老百姓是有好处的,不打官司不执行就能化解纠纷,多好,最起码不用一趟一趟跑法院了吧,尤其是现在还能网上调解。过几天还有个案子,伤者住址是衡水的,保险公司是沈阳的,我就打算网上调解了,省时省力。”
于老师唯一的遗憾是,老百姓对于诉前调解还有顾虑。在此,小编也跟大家科普下,大部分的诉前调解协议都可以及时履行到位,省时省力。如果想再加一道保险,可以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即对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或者行业调解组织等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调解后,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一种新的案件类型。
司法确认的优势
第一,强制执行力。经过司法确认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效率高。司法确认属于特别程序,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相对于民事案件的其他案件类型,效率高的不是一点半点哟。
第三,不收费。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让你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司法确认申请书;2.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证明;3.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
来源: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