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作“颜值检测”软件 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8千余万条

2021-09-01 09:21:31 作者: 男子制作“颜

网络图片

目前,网络上盛行一些“颜值检测”软件,这些软件功能看似有趣,实为窃取照片的“黑软件”,通过暗网、网盘、QQ群等非法交易,可以使数以万计的公民信息遭泄露。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至9月,李某制作完成了一款具有非法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的手机软件,发布于暗网论坛售卖,并伪装成“颜值检测”软件发布于某论坛提供免费下载,窃取安装者相册照片共计1751张,其中部分照片含有人脸信息、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1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该软件声称可自动评分带有脸部元素的照片,并且判断肤质。在示例美女头像下方,还配有“年龄21岁左右,颜值73.4,皮肤健康度18.769,色斑度9.437,青春痘可能性5.446%,黑眼圈可能性1.865%”等看似专业的语句。但据李某本人庭审时陈述,实际上该软件没有任何检测颜值的功能,仅是为了盗取个人信息所用。

另外,2020年9月,李某在暗网论坛购买“某库资料”并转存于网盘。2021年2月,李某明知“某库资料”中含有户籍信息、QQ账号注册信息、京东账号注册信息、车主信息、借贷信息等内容,为了炫耀自己所谓的“专业技能”,仍将网盘链接分享至某业主交流群,提供给群成员免费下载。经鉴定,“某库资料”中包含公民个人信息1.5亿余条,经去除无效数据并进行合并去重后共计8100万余条。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经查,目前涉案信息传至QQ群后未进一步扩散,李某亦未从中获利。鉴于李某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经侵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赔礼道歉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删除“颜值检测”软件及相关代码,并删除所有终端设备中存储的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注销侵权所用QQ账号。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