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破坏共享单车的“黑手”

2021-09-01 18:38:41 作者: 斩断破坏共享

共享单车的广泛应用,给市民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遭人为破坏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何种原因?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斩断破坏共享单车的“黑手”

■违法行为人被拘留

8月16日,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开出一张凉公(发)行罚决字(2021)7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9日13时至8月12日13时期间,凉州区发放镇发放社区南区大门西侧路旁停放的两辆公共交通设施‘哈啰共享单车’车牌被人破坏,另外两辆‘哈啰共享单车’二维码被人涂黑,致使被损坏的公共交通设施‘哈啰共享单车’无法正常运营。民警通过调取事发地监控视频进行研判,确定朱某某有作案嫌疑,将朱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朱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指认笔录及照片、损毁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朱某某以故意损毁财物行政拘留五日。”

“至目前,‘哈啰共享单车’被盗牌照380多副,破坏二维码50多辆。”“哈啰共享单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破坏“哈啰共享单车”的人是另一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工作人员,这是个人行为还是其他?到底破坏了多少辆共享单车的牌照和二维码?公安机关一定会深查深究。”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精心维护,对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加锁、私自存放等行为,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何法律责任

“自共享单车运营以来,剪断刹车线、卸掉脚蹬、划破坐垫、涂抹二维码、撬锁、加私锁、车辆被抛弃等行为,一直是行业发展的最大烦恼。”“哈啰共享单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行为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给用户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到底是什么人在破坏共享单车?”“哈啰共享单车”工作人员说,根据他们的日常巡查和事后分析,主要有三种情况:年轻人对车辆好奇所以动手拆卸,有人心怀不满或醉酒后随机破坏,有用户违规停放被收取调度费后以破坏车辆来报复。

“破坏共享单车该如何处理?”不少市民关注这个问题。

据了解,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共享单车被小孩破坏,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防止同行恶意竞争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如果共享单车企业之间恶意竞争下‘黑手’,这种行为最终还是会损害自家企业。”

“一些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人,刻意避开监控探头进行破坏,取证较难,给侦破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哈啰共享单车”工作人员说,共享单车遭到破坏,尤其是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受伤害的不仅是共享单车本身,还有整个行业以及用户的切身利益,呼吁行业内各家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序竞争,更希望市民群众爱护车辆,文明骑行,如发现破坏行为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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