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电梯内两遭同一男子猥亵,合肥市妇联回应

2021-09-03 20:36:35 作者: 13岁女孩电

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近日,安徽合肥13岁女孩在小区电梯内遭同一男子两次猥亵引发关注。据了解,事发后女孩独自报警,目前该男子已被当地警方刑拘。9月3日,合肥市妇联回应极目新闻记者,将依据警方具体的调查情况来采取措施。律师表示,涉事男子或将面临五年以上刑期。

13岁女孩电梯内两遭猥亵

13岁的小芳(化名)家住合肥市庐阳区某小区。

监控视频显示,8月24日,她从家中下楼取完快递后,乘坐电梯回家。此时,一名黑衣男子也跟随进入。

电梯门刚合上,该男子突然伸出双手从后面将小芳一把抱住,做出猥亵动作。小芳竭力挣脱,但该男子仍不肯松手,整个过程前后持续约30秒。小芳走出电梯前,该男子再次实施了侵犯。

“他威胁我女儿说:如果报警,就先杀姑娘,再杀全家。”据小芳父亲描述,女儿离开电梯后,该男子还曾口头威胁过她。

视频截图

8月26日,事发后的第三天,小芳乘坐小区电梯时再次碰到该男子。这一次,该男子紧紧抱住小芳后,竟将小芳堵在电梯角落强吻其脸部,并做出摸胸的动作。

没多久,有居民进入电梯,该男子才停止了侵犯行为,小芳也趁机逃出电梯。这一次,小芳报了警。

据了解,涉事男子租住在4号楼,小芳家则在7号楼。事发后,小区物业方已将门禁系统内该男子的生物识别信息删除。

家属介绍,小芳平时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平时文静乖巧。事发后,小芳时常在夜晚发出尖叫嘶吼声,白天也不愿和家人有过多言语交流,也不敢独处。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涉事男子或将面临五年以上刑期

9月3日,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市妇联已经通知区妇联关注相关情况,此事涉及未成年人,妇联将依据警方具体的调查情况来采取相关措施。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上述男子在电梯这种公共场所内猥亵儿童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关于猥亵儿童罪的相关规定,且具有死亡威胁的情节,故该男子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该男子因猥亵行为而威胁他人,会作为量刑中的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但若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后果,一般不会单独构成另罪。

此外,如果是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犯案未被查验、小区内监控损坏缺失,或者小女孩呼救而保安没有及时救助并报警,则物业未尽到安保义务,应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广东华商(武汉)律师事务所张灿律师称,儿童在遇到猥亵时,应当立刻报警或及时告知监护人、教师来报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记住侵害人的长相特性或使用电子设备记录相关信息,留存证据。监护人应当履行保护儿童的法定义务,报警后积极配合警方取证,并做好儿童的心理疏导和教育。此外,家长应当给予儿童防性侵的教育,且是持续性的。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郑晓边介绍,儿童遭遇猥亵后会出现短期的创伤后应激障碍,表现为恐惧、焦虑、注意力不集中等。如不及时干预,则会发展为长期的心理障碍,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性格和人际关系的发展。

对于此类问题,郑教授表示,儿童自身的心理建设十分关键,要形成良好的自我疏导和自我保护的机制。其次,家长要避免对孩子伤痛的过分强化关心,尽可能要引导其转移注意力,适当调整学习、生活环境。家庭关系中,家长可以加强亲子关系交流,给孩子创建一个轻松的环境,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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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