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住单间,养老院发明了“包床费”?

2021-09-04 17:55:36 作者: 老人要住单间

近年来,“固定资产折旧费”“洗浴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项目频繁出现在养老机构的收费公示栏里。收费项目日趋繁杂的养老服务收费已成为百姓的“痛点”。整治养老机构违规收费, 监管部门一直在行动。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本市某保基本养老院以提供单间居住条件为由,在收取床位费之外另行向数名入住老人额外收取“包床费”, 该收费项目超出了《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范围。至案发,当事人涉嫌违法收取“包床费”3万余元。

法律分析

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价费〔2016〕1号)的规定,保基本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和代办服务费四个收费项目。

当事人收取的“包床费”超出了上海市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收费范围,属于自立收费项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将违法收取的3万余元退还入住老人,并同时处以罚款。

温馨提示

最新修订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价费〔2021〕3号)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范围。

明确保基本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范围,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代办服务费和个性化服务收费五个收费项目;

新增个性化服务收费,个性化服务收费是养老机构为满足入住老年人在疾病发作、康复、安宁疗护等特殊时期的需要,提供陪同就医等个性化服务项目而收取的费用;个性化服务实行自愿原则,养老机构不得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

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养老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

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调价间隔不少于2年;膳食费实行单独核算滚存使用;

入住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退养约定、争端解决方式及合同期限的内容,且合同期内退养的,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费用。

来源: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