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黔南州独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麻尾镇鑫海宾馆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晚上11点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查缉点20米左右,忽然停了下来,发现异常后民警立即上前查看,驾驶人神色紧张,并且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酒味,民警随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他身体里每100毫升血液含38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核查,男子潘某某,2014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驾驶证被交警部门吊销,目前正在重新申领驾照过程中。就在执勤民警对涉案轿车信息作进一步核查时,让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就在今年7月份,这辆轿车驾驶人也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而这个驾驶人正是潘某某的妻子何某某。时隔一个多月,夫妻俩驾驶同一辆车,在同一地点都因酒驾被查,这样的“默契”,令在场民警哭笑不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潘某某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记者:周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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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