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分析的意义在于,不同收入群体具有不同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对消费有不同的拉动作用,这一点我在后面还会谈到。简单来说,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中高收入阶层边际消费倾向较低。新版个税法下中高收入阶层的实际税负下降幅度更大,这种结构性差异可能对消费水平的提升形成制约。
若考虑到新引入的专项附加扣除项,中高收入群体的受益则更为明显。因为对低收入群体而言,基数较低常常导致扣除项得不到充分使用;而对中高收入群体,专项扣除项可以进一步抵扣其所缴纳的个税,继而进一步降低其实际税负。
三、“黄宗羲定律”:未来可支配收入的陷阱
现在来讨论一下消费函数中的第二个自变量,即未来可支配收入预期(Y^e- T)的变化。
学者秦晖[1](秦晖。 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J]。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2002, (3)。)曾依据明代思想家黄宗羲的学说,在其论文《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中总结得出:中国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改革后,农民税负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观察我国历次个税改革的数据可以发现,个税收入增速短期下行后便迅速反弹至高位,并且出现个税收入增速长期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特征(图5)。这种现象说明,历次个税改革并未对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因而不利于居民可支配收入预期的改善。
虽然个税仅是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速的诸多因素之一,但个税改革作为新增的外生变量,理应对可支配收入增速产生直接影响,减税效果应当体现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提升。但历史数据显示:
(一) 除少数年份外,个税增速总体上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尤其是2013年以来,个税增速几乎是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两倍,而且二者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个税增速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间呈现正向关系。除2005年个税改革推动形成2006年个税增速下降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提升的喜人局面之外,其他两次个税改革在降低次年个税增速的同时,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却并未出现提升,反而出现了下降(图5)。相关性分析也未发现个税增速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间有明显的相关关系(附录二),指望个税改革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并未获得历史数据的支持。
图 5:个税增速下降短期化且长期高于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
资料来源:WIND、招商银行研究院
经典的消费理论认为,居民消费是居民收入的函数。持久收入消费理论更进一步认为,消费者对未来收入增长的预期将对消费产生重要影响。即使短期可支配收入增多,若消费者不相信收入的增加会持续下去的话,便不会立即增加消费;如果消费者能够判定收入的增多是持久性的,那么其消费也会随之调整到与新的收入相应的水平上。
四、消费降级的佐证:边际消费倾向低迷
最后,我们来看看消费函数中的第三个自变量:边际消费倾向(MPC)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出现了大幅快速下滑,从2014年的0.78大幅下降至2017年的0.49,其中缘由值得仔细玩味。从个税改革的角度而言,寄希望于减税而提升边际消费倾向似乎并不现实。
从历史数据来看,几次个税改革并未对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产生一致的影响。2005年10月的个税改革,起征点由800元提高至1,600元,个税增速由2005年的21%下降至2006年的17%,同时,边际消费倾向反而从0.71下降至0.60。
2007年12月的个税改革,起征点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因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个税增速大幅下降至2009年的6%,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大幅提高至0.73,个税改革对边际消费倾向的提振似乎较为明显。
2011年6月的个税改革,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至3,500元,个税增速大幅下滑至2012年的-3.9%,但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却并未出现预想中的上升,反而下降至0.55,个税改革未能提高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图6)。相关性分析未发现个税增速与边际消费倾向间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见附录二),因此,指望个税改革提振居民边际消费倾向至少未能获得历史数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