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出台城中村物业管理成本指引 实行差异化服务

2020-11-30 16:04:20 作者: 深圳光明区出

       原标题:光明区出台城中村物业管理成本指引

  近日,由区住建局牵头形成的《光明区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成本指引》(以下简称《成本指引》)正式出台,旨在引导打造公平合理的物业管理价格形成体系,促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和健康发展。

  据悉,为固化城中村综合治理和围合物防技防建设成果,积极培育城中村住户市民意识,区住建局牵头对城中村物业管理开展全面走访调研,并结合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探索形成《光明区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为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收费从无到有,《工作方案》提出了‘合理定价,力争物业收费全覆盖’的任务。”区住建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为此,我们专门出台了《成本指引》,指导城中村物业公司结合城中村实际开展成本测算,并与房东充分沟通协商后,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房东大会等形式确定收费标准,开展物业管理收费,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价格形成体系。”

  区住建局通过聘请专业团队,在对光明区城中村物业服务工作现状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管理服务内容,此后结合光明区实际开展成本测算,牵头起草形成了《成本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各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专家、各相关单位及物业公司代表进行研讨,结合各方意见,完善形成《成本指引》。

  鉴于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物业管理基础较为薄弱,之前相关工作开展近乎空白,而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大部分均依托社区股份公司建立,因而《成本指引》现阶段仍以提供基础服务为主,从综合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市容环境三大方面明确具体内容。同时实行差异化服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根据各级服务内容,结合光明区实际开展成本测算。其中三级为基础服务,成本为0.8元/平方米·月(面积为建筑面积,下同);二级为在三级基础上提高人员配备和服务水平,成本为1.2元/平方米·月;一级为在二级基础上增加“推栋进户”,为房东提供楼栋内公共照明维护、安全巡逻、清扫保洁及四害消杀的基础服务(成本0.4元/平方米·月),成本为1.6元/平方米·月。

  同时,考虑到光明区现阶段城中村市容环境工作仍将继续由政府部门负担,因而对不含公共区域市容环境的服务成本予以明确,分别为三级0.5元/平方米·月、二级0.8元/平方米·月、一级1.2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