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发布公告:回应失信公告全文主要内容一览

2020-12-24 20:00:46 作者: 泰禾集团发布

  4月24日,泰禾集团(4.660, -0.19, -3.92%)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期被实行人,对此,泰禾集团于4月26日发布布告表明,因为为项目公司东莞金泽置业债款供给担保承当连带责任而被列为失期被实行人,现在正在活跃与请求实行人洽谈处理计划,现已开始构成宽和计划,估计很快处理。

  泰禾集团在布告中表明,2017年3月,泰禾集团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金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西藏信任有限公司签定《借款合同》,西藏信任向东莞金泽置业发放借款8亿元,用于项目开发。泰禾集团为前述借款供给了连带责任担保。

  协议签署后,借款人已归还部分金钱,但二零二零年一季度,遭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公司东莞金泽置业出售无项目回款,导致宽和协议未实行彻底,西藏信任遂于二零二零年4月1日请求实行,为该项债款供给担保的公司及黄其森先生承当连带责任而被列为被实行人。后因该实行未实行,被实行人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期被实行人。

  布告表明,现在,跟着疫情的逐渐缓解,项目公司正赶紧出售,促进回款,争夺使用项目出售回款赶快归还敷衍本金及利息。一起,项目公司和泰禾集团正在活跃与请求实行人洽谈处理计划,现已开始构成宽和计划,争夺赶快完结删去失期被实行人信息。布告称,该事项估计对公司当期赢利产生影响较小,公司将对该事项发展状况坚持重视,及时实行发表责任。

  到现在,泰禾集团实践对外担保余额约为755.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09.17%。其间,对参股公司实践担保28.64亿元,其他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供给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