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过,信任很多人未来几天都将沉浸在收快递的高兴之中。可人 民网微博十一月十二日说的一个事,却有点让人不太能高兴起来。四川成都的赵女士反映,她地点小区内的某快递网点粘贴了一则告诉称:“双十一期间货品太多,请当天收取,当天未取将第二天退回公司。”
作为快递“到家”前的最终一站,散布在街头巷尾的快递网点往往成了很多快递包裹的会集寄存地。但是网点在未与顾客交流的状况下单方面粘贴退件布告,这一行为,或许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首要,快递网点有没有包裹保管职责?笔者查阅了几家快递公司《快递服务协议》,并未触及网点的保管职责。依据快递商场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网点对快递包裹的保管职责也仅限于分拣、流通、二次投递等暂时性保管。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快递网点仅是快件流通时的临时性场所,除非收件人或寄件人与网点就包裹保管或自提进行了约好,不然,快递网点并没有长期保管包裹的职责。
没有保管职责就能“固执”退件吗?当然不可!快递退件有着严厉的约束,如某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务协议》约好,收件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的、收件人拒收的或非因快递服务安排原因两次派送未成功的,快递服务安排有权退回快件或按寄件人明示的合理要求处理。依据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商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清晰答应快递、邮政企业单方面退件的条件也简直都只限于一种状况,即快件无法投递。明显,成都赵女士反映的快递网点的布告既违约又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