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财物报酬率的计算公式:总财物报酬率=(赢利总额+利息开销)/均匀财物总额X100%。
赢利总额指企业完成的悉数赢利,包含企业当年运营赢利、投资收益、补助收入、运营外开销净额等项内容,如为亏本,则用“-”号标明。
计算公式:利息开销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实践开销的告贷利息、债务利息等。
赢利总额与利息开销之和为息税前赢利,是指企业当年完成的悉数赢利与利息开销的合计数。数据取自企业《赢利及赢利分配表》和《基本情况表》。
均匀财物总额是指企业财物总额年头数与年底数的均匀值,数据取自企业《财物负债表》。
均匀财物总额=(财物总额年头数+财物总额年底数)/2。
含义
1、标明企业悉数财物获取收益的水平,全面反映了企业的获利才能和投入产出情况。经过对该目标的深入分析,能够增强各方面临企业财物运营的重视,促进企业进步单位财物的收益水平。
2、一般情况下,企业可据此目标与商场本钱利率进行比较,假如该目标大于商场利率,则标明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财政杠杆,进行负债运营,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
3、该目标越高,标明企业投入产出的水平越好,企业的财物运营越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