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计划生育政策_湖北产假规定

2021-01-13 07:30:17 作者: 2017湖北

  2017湖北计划生育方针_湖北产假规则  生育稳妥作为一项社会稳妥准则,只适用于到达法定婚龄的已婚女人劳动者,而且还必须契合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则。湖北的计划生育方针有哪些值得重视的新消息。以下是网为我们收拾的关于2017湖北计划生育方针,给我们作为参阅,欢迎阅览!

  2017湖北计划生育方针

  第十四条 发起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契合本法令规则条件的,经同意,能够再生育一个子女。

  制止违法生育。

  第十五条 夫妻两边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请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两边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以为能够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婚前有两个子女或许婚前合法生育多个子女的。

  夫妻请求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子女数。

  第十六条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或许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以及华裔、归国华裔、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则履行。

  第十七条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施行生育挂号服务准则。

  契合本法令规则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由夫妻两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许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请求处理《生育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结婚证、户口簿和两边居民身份证;

  (二)其他契合本法令规则生育条件的证明。

  对契合条件的, 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给《生育证》;对不契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奉告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契合本法令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则要求生育的,还应当由县级计划生育技术判定安排进行医学判定。

  村(居)民委员会或许其他安排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状况进行公示,承受群众监督。本法令所规则的《生育证》应当运用省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一致的文本,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夫妻两边均非本省户籍,现居住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请求再生育应当由夫妻两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提出。

  第十八条 经同意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收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契合生育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应当撤回《生育证》,并书面奉告当事人。但景象变化时女方已怀孕的,已收取的《生育证》持续有用。

  第十九条 契合本法令规则能够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再生育:

  (一)属非医学需求挑选性别人工停止妊娠的;

  (二)成心致婴儿逝世的;

  (三)自报婴儿逝世,但没有逝世依据证明的;

  (四)遗弃子女的。

  第二十条 经具有法定判定资历的安排依照规则程序判定承认,育龄夫妻患有严峻的遗传性精神病、先天智能残疾和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生育疾病的,由其爸爸妈妈或许其他监护人担任执行其节育或许绝育方法。

  第二十一条 制止轻视、优待不育和生育女婴的妇女。制止轻视、优待、遗弃女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涉嫌违法生育的投诉和告发进行调查。对有显着依据证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生育且拒不承认的,经市(州)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能够要求当事人合作进行技术判定,并做好保密工作。

  技术判定相关费用由提出技术判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当。

  湖北产假规则

  湖北新计生法令第三十三条规则,对契合法律法规规则生育的妇女,除享用国家规则的产假外,添加产假30天,其爱人享用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薪酬、奖金照发。

  即在本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添加30天,算计128天。

  湖北生育稳妥报销

  生育稳妥报销条件

  生育稳妥作为一项社会稳妥准则,只适用于到达法定婚龄的已婚女人劳动者,而且还必须契合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则。不契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人劳动者的生育和不契合或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规则的生育,都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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