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红星新闻从湖南省郴州市相关部门获悉,郴州市北湖区原团委书记楚挺征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知情人透露,“考虑到楚挺征曾在北湖区检察院工作等因素”,因此,该案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后,由郴州市宜章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
该知情人随后给记者转来宜章县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020年12月4日23时,宜章县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宜章法院网刊发对此案件的宣判结果显示:2020年12月4日,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楚挺征犯强奸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楚挺征有期徒刑三年。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郴州青年女企业家杨某早前实名举报称,在2020年3月31日晚的一次饭局后,她被时任郴州市北湖区团委书记的楚挺征猥亵,“涉嫌强奸”。“他一把将我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杨某在举报信中称,当时她大声呼救,而直到她的一名同学赶来,楚挺征才松手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