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位于广西灵山,10岁女童卖百香果途中失踪,男子杨光毅因强奸罪于2019年7月12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审理查明,杨光毅强奸女孩后,又刺破其眼珠并将其杀害,同时拿走女孩身上卖百香果所得的32元。
4月7日,广西高院二审以杨光毅存在自首情节为由,改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广西高院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但因没有考虑到杨光毅自首等情节,因此量刑不当,遂作出上述改判。
据透露,12月14日,广西高院组织“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控辩召开庭前会议,杀害女孩的杨光毅向法庭要求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