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条例(附全文)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02-10 14:30:00 作者: 农民工工资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农人工书面约好或许依法拟定的规章准则规则的详细付出日期,能够在农人工供给劳作的当期或许次期。详细付出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许歇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许歇息日前付出。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付出日期付出薪酬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付出。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薪酬付出周期编制书面薪酬付出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

  书面薪酬付出台账应当包含用人单位名称,付出周期,付出日期,付出目标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络方法,作业时刻,应发薪酬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薪酬数额,银行代发薪酬凭据或许农人工签字等内容。

  用人单位向农人工付出薪酬时,应当供给农人工自己的薪酬清单。

  第三章薪酬清偿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拖欠农人工薪酬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第十七条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的单位招用农人工,农人工现已付出劳作而未获得薪酬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则实施。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运用个人、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的单位或许未依法获得劳务差遣答应证的单位差遣的农人工,拖欠农人工薪酬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能够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将作业使命发包给个人或许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人工薪酬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则实施。

  用人单位答应个人、不具备合法运营资历或许未获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运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人工薪酬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能够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别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人工薪酬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兼并或许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兼并或许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人工薪酬;经与农人工书面协商一致的,能够由兼并或许分立后继承其权力和责任的用人单位清偿。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或许挂号证书、被责令封闭、被撤消或许依法闭幕的,应当在恳求刊出挂号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人工薪酬。

  未依据前款规则清偿农人工薪酬的用人单位首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人工薪酬。

  第四章工程建造范畴特别规则

  第二十三条建造单位应当有满意施工所需求的资金组织。没有满意施工所需求的资金组织的,工程建造项目不得开工建造;依法需求处理施工答应证的,相关职业工程建造主管部分不予颁布施工答应证。

  政府出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实行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造。

  第二十四条建造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供给工程款付出担保。

  建造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缔结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好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展结算方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依照保证农人工薪酬准时足额付出的要求约好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越1个月。

  建造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检。

  第二十五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缔结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好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展结算方法。

  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开设农人工薪酬专用账户,专项用于付出该工程建造项目农人工薪酬。

  开设、运用农人工薪酬专用账户有关材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检。

  第二十七条金融组织应当优化农人工薪酬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人工薪酬专用账户的日常处理作业;发现资金未按约好拨付等状况的,及时告诉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陈述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分和相关职业工程建造主管部分,并归入欠薪预警系统。

  工程竣工且未拖欠农人工薪酬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能够恳求刊出农人工薪酬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