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明文禁止的其他情形。
《办法》强调,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根据道德建设委员会评议结果,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实施以下自律惩戒措施:
(一)进行批评教育;
(二)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
(三)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
(四)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办法》明确表示,以上措施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
《办法》强调,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
《办法》还同时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内容,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负责解释,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
原标题:业内首次明确演艺人员从业规范 违反者可被永久抵制标题:业内首次明确演艺人员从业规范 违反者可被永久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