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号为什么不管

2021-03-11 11:07:08 作者: 营销号为什么

打开社交平台,铺天盖地都是营销号的文案,这也是现在大家越来越反感营销号的原因,他们不在乎事件真相只为了获取热度,典型的看热闹不嫌事大,近日委员建议提升营销号诽谤成本,那么营销号到底有没有人管呢?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委员建议提升营销号诽谤成本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在广东代表团驻地接受总台央视记者连线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提出多份建议:建议加大网络诽谤惩罚力度,塑造和谐网络环境;促进双循环,加速中国企业全球化;加速新型显示产业生态发展;将低碳减排加入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范围等。

其中,李东生认为要重罚网络诽谤,增加“营销号”造谣成本。

近年网络发展非常快,网络诽谤行为屡禁不止,目前的相关政策法规已较难适应如今的社会发展。以杭州吴女士案件为例,网络诽谤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甚至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并且存在着举证难、定罪难、追责难等问题。

对此,他建议完善相关司法解释;使司法解释及法例法规更完善,并加大网络诽谤的惩治力度,对造谣、诽谤者形成有效威慑。

通过立法明确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比如加大网络平台实名制管理;对“流量”至上的广告投放模式进行规范和引导;提升“营销号”的诽谤成本等,鼓励公民正当维权。

“无良”营销号

营销号最大的特点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流量分成进行营销。其常见内容有:明星绯闻、段子、地域黑、野史等,重在通过“标题党”“震惊体”等情绪化方式吸引眼球,有的通过二次加工吸引流量,洗稿、抄袭等侵权行为频发,不少网友都体验过“骗点击”“被洗稿”等,因此,营销号经常被冠以“无良”二字。

更大的问题在于,营销号会混淆“新闻”和“故事”的界限,催生大量社会谣言。

在部分网友阅读习惯中,机构媒体、自媒体、营销号出现在一个平台时,在对信源可信度缺乏辨识力情况下,很可能会将营销号内容视为“新闻”。问题在于,营销号大多不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相关媒体资质。

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营销号没有权限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而在账号信息中使用“曝光”“传媒”“新闻”等字眼,会使人误认为它们是机构媒体,会对舆论形成误导作用。疫情之下“华商太难了”“多国渴望回归中国”,就是非常典型的恶例。

李东生建议能经济处罚的就不能口头警告,这个措施很实在。在法律规范内,应该提升营销号造谣、诽谤成本:既然以营利为目的散布虚假消息,为了流量任其升级为谣言,就要用经济处罚瓦解行为目的,消解行为动力。而且,处罚对象不应局限于营销号运营者,还应包括广告投放商和平台——这些流量至上的助推者,都应该得到合理的规范和引导。

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经在释放信号,如年前国家网信办启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6类网络恶意营销账号,很多地区也按照“一类一策、一站一策”原则精准施策,要求音视频网站、论坛类网站、电商类平台行业内头部企业全面清理打击恶意营销账号,督导网络平台自查自纠等。但很多专项整治仅仅是删除账号了事,没有让相关人员付出代价,导致门槛低、成本小,有些营销号换个马甲就可以卷土重来。

李东生的建议,显然是希望在删除上更进一步,认清某些“营销”的造谣、诽谤性质,从而给予更多经济上的处罚。相信多一些这样的措施,恶意营销号必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总而言之,既要多元治理形成合力,也要持之以恒高压严管,才能真正管好营销号。

营销号为什么不管

其实,用户关于营销号整治的呼声已经是由来已久,可是为什么每个平台都是对其“视而不见”呢?难道平台的目标不应该是提高用户体验吗?

从产品的角度来说,的确应该是用户体验越佳越好。可是从商业的角度来说,平台离开了营销号的支持,未来会存在极大地不确定性,没人敢承担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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